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網評:莫讓汽車租賃市場闖“法律紅燈”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李英鋒
整治汽車租賃市場,既有維護消費者權益、規範汽車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積極意義,也有優化旅遊市場環境、提振旅遊消費信心的積極意義。
當前,正值暑期旅遊旺季。隨著自駕成為越來越多人的旅遊出行選擇,汽車租賃市場迎來爆發性增長。與此同時,汽車租賃相關糾紛投訴也不斷走高,報價不清、隱性條款多、管理不規範等行業亂象頻出,亟待規範整治。
汽車租賃市場在暑期進入了旺季,相關亂象也進入了集中爆發的旺季。這些亂象給不少消費者添了堵,讓消費者乘興而去,掃興而歸,影響了消費者的心情,拉低了消費者的旅遊體驗,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妨礙了汽車租賃行業的健康發展。
汽車租賃市場的種種亂象均指向了經營者對法律底線、誠信底線的失守,指向了經營者對消費者的忽悠和算計。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必須依法明碼標價。一些租車企業報價模糊不清,把價格變成橡皮泥,在網上給出一個價格信息,等到消費者取車時,又給出了新的價格解釋和更高的收費標準,構成了價格違法行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租車企業在營銷宣傳過程中先以低價信息吸引消費者關注、下單,再搬出加重消費者責任和負擔的隱性條款,欺騙、誤導了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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