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核污染水排海已經讓整個日本漁業深受其累。日本農林水產省公布的2022年相關數據顯示,日本包括養殖在內的捕撈量創下自1956年有可比數據以來的新低。此外,據統計,仍有12個國家和地區對福島食品採取進口限制。一旦排海,國際社會將強化對日本海產品等食品進口的檢驗檢疫和禁運措施,這並不利於日本的經濟發展。
只想解燃眉之急,卻不顧人類子孫後代的健康和安全,無視歷史的檢驗與審判——日本政府這種極端自私和極度不負責任,與其標榜的追求實現“人類安全”的“崇高”目標南轅北轍。這種兩面性必然會加劇日本的“信任透支”,導致本就因侵略歷史問題而難以取信於國際社會的日本更加孤立於國際社會之外。令人憤慨的是,日本政府強推排海更多考慮的是經濟成本,但是其在增加防衛費方面卻不計成本,寧可將稅收用於軍事戰爭準備,也不用於追求包括本國國民安全在內的人類安全。
日本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顯然嚴重違反國際道義和國際法。根據國際法規則,國家有“危險預防義務”,應最大限度地減少“跨境損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了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國際義務,要求各國應按照國際法承擔責任,不將損害或危險轉移或將一種污染轉變成另一種污染。《倫敦傾廢公約》禁止通過海上人工構築物向海洋傾倒放射性廢物。
海洋是人類共同的家園,安全的海洋環境和良好的海洋生態是人類發展的福祉。日方強推核污染水排海,等同於向全人類轉嫁核污染風險,核污染水中數十種放射性核素在洋流擴散、生物富集效應和大氣循環的影響下,很可能會引發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重大問題,造成更大範圍的問題,甚至造成嚴重的人權問題。
作為唯一遭受過核打擊的國家,日本應該充分理解各國對核污染水的擔憂,拋棄自私自利、一意孤行,正視國內外正當合理關切,履行國際法義務,切實以科學、安全、透明的方式處置核污染水,而不是將不可預測的風險強加給國際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