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日前,在處置某項目未批先建等問題時,湖北聯投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發現,該項目為民生保障項目,雖然程序上存在一定問題,但前期受規劃影響無法正常辦理相關手續,且啟動建設時履行了集體決策程序、內部審批流程。鑒於此,湖北聯投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大膽容錯、認真糾錯,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談話提醒處理。
湖北省紀委監委在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的同時,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大力開展容錯糾錯,釋放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的信號,積極營造激勵廣大幹部心無旁騖、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該省研究制定出台《湖北省容錯糾錯工作辦法(試行)》,規定8種情形可容錯,4種情形可免責,3種情形可減責,並通過法規解讀、發布指導性案例等方式,指導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著力破解“不會容”“不敢容”等難題,切實為幹部減壓助力,為幹事創業者送上“定心丸”。
“在準確把握適用情形的前提下,嚴格規範證據審核、會商研討、集體研究等工作程序。”湖北省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有關負責同志表示,為確保容錯工作規範化精準化,湖北省紀委監委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綜合考慮動機態度、客觀條件、性質程度等因素,精準把握政策、分析研判、作出處置。同時,指導各地探索建立由紀檢監察、組織、政法等多個部門參與的容錯工作會商機制,對複雜容錯事項進行集體研究、會議裁定。截至目前,湖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為259名幹部容錯減責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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