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前不久,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報導了杭州市拱墅區“最年輕區管幹部”陳瀟的違紀違法細節。文中提到,陳瀟嗜賭成性,上班賭、開會賭、開車賭,甚至被組織約談前30分鐘還在賭,最終為還賭資受賄300餘萬元。
1988年出生的陳瀟,在提任拱墅區祥符街道黨工委委員時年僅29歲,是當時該區最年輕的區管幹部,後又任大關街道黨工委委員。2022年7月,陳瀟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此前,其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陳瀟由賭及腐,最終被“紅牌”罰下的原因是什麼?從拱墅區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的分析中能找到答案。
2021年1月21日,拱墅區紀委監委根據問題線索初核情況,對陳瀟予以立案,並成立了審查調查組對其涉嫌違紀違法及職務犯罪問題進行調查。記者瞭解到,這是該區查辦的最年輕區管幹部案件。
拱墅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陳皿介紹,梳理分析該區近年查處的案例發現,一些年輕幹部缺乏應有的自律意識和自制能力,最終因沉迷網游、賭博、追求高檔消費、熱衷奢靡生活等不良嗜好而負債累累,因貪欲膨脹而跌入違法犯罪深淵。在陳瀟的黨紀處分通報中就提到,其“沉迷網絡賭博”“工作時間參與網絡賭博”。
陳瀟是一名資深球迷。據他交代,2015年因為朋友的一句“賭球賺了16萬元”,讓其原本平靜的心蕩起漣漪。起初,賭博兩三分鐘來的錢比兩三個月的工資還要多。嘗到甜頭後,“上班,門一關我開始賭;開會,領導講話,我在賭;開車,一手方向盤一手拿手機賭;對接工作,一邊說話一邊賭。甚至很多時候,中飯都不吃,坐在辦公室裡賭。”在被留置前的三天時間裡,他賭博下注1萬餘次,甚至在被組織談話的前30分鐘,還邊等談話,邊手機下注“想最後玩一把”。
當賭博造成的資金窟窿越來越大,陳瀟開始用手中的權力換取賭資,“想方設法用權去伸手拿錢”。
經查,2017年至2020年,陳瀟在擔任杭州市拱墅區祥符街道黨工委委員、祥符街道互聯網金融企業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拱墅區大關街道黨工委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