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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統戰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問答》出版發行
http://www.crntt.hk   2023-01-04 10:34:27
 

(十二)大力推進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聚焦耕地保護、糧食安全、面源污染防治,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大力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提高建設標準和質量。加快推進長江上中游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因地制宜完善田間道路、坡面水系等配套措施,提升耕地質量和效益。推進黃土高原旱作梯田建設,加強雨水集蓄利用,發展高效旱作農業。加大東北黑土區坡耕地和侵蝕溝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統籌推進保護性耕作和高標準農田建設,保護好黑土資源。有條件的地區要將緩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規劃、同步實施。

(十三)抓好泥沙集中來源區水土流失治理。以減少入河入庫泥沙為重點,突出抓好黃河多沙粗沙區特別是粗泥沙集中來源區綜合治理,大力開展黃土高原高標準淤地壩建設,加強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和老舊淤地壩提升改造,實施固溝保原工程。積極推進南方丘陵山地帶崩崗綜合治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

五、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四)健全水土保持規劃體系。落實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制定全國重要江河流域水土保持規劃,推進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協同治理。地方各級政府要依據全國及流域水土保持規劃,及時制定或修訂本行政區水土保持規劃,合理確定水土保持目標,明確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務。強化規劃實施跟蹤監測評估。

(十五)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機制。創新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工程組織實施方式,優化項目審批程序。積極推行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建設模式,發揮好村級組織、土地使用者、承包經營者作用,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和治理區群眾參與工程建設。完善治理成果管護制度,按照“誰使用、誰管護”和“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建立工程運行維護費用政府和受益主體分攤機制。

(十六)加強水土保持考核。實行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及責任追究、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對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十七)強化水土保持監測評價。構建以監測站點監測為基礎、常態化動態監測為主、定期調查為補充的水土保持監測體系,完善全國和重點區域土壤侵蝕模型,深化監測評價和預報預警,充分發揮水土保持監測在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中的重要作用。優化水土保持監測站網布局,按照事權劃分,明確中央與地方支出責任,健全運行機制。按年度開展全國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及時定量掌握全國各級行政區及重點流域、區域水土流失狀況和防治成效。建立水土保持監測設備計量制度,保證監測數據質量。

(十八)加強水土保持科技創新。推進遙感、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與水土保持深度融合,強化水土保持監管、監測等信息共享和部門間互聯互通,提高管理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圍繞水土流失規律與機理、水土保持與水沙關係、水土保持碳匯能力等,加強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支持水土保持領域重點實驗室、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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