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我們制定幹部政治素質考察辦法,聚焦考什麼、怎麼考、怎麼用等關鍵問題,提出一系列具體規定,努力考准考實幹部政治素質,切實把好幹部選拔任用的首要關口。”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委書記龔會才代表說,新征程上,要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拓展考察政治素質的方法手段,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考察幹部,既聽其言、更觀其行,既察其表、更析其裡,深入考察幹部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尤其要注重在應對風險挑戰、處理複雜問題、完成急難險重任務中考察識別幹部,通過看是否敢於鬥爭、善於鬥爭來考察幹部的政治素質。
堅持事業為上選賢任能
偉大事業需要高素質幹部,幹部要在事業發展中鍛煉成長。黨的十八大以來幹部工作的一個重要特徵和鮮明導向,就是堅持事業為上,從黨和人民事業出發選幹部、用幹部。
十年來,各地各部門堅持在重大任務、重大鬥爭一線考察識別幹部,一批優秀幹部被及時發現、合理使用,進而示範引領更多幹部勇於擔當作為,心無旁騖幹事業、堅定信心促發展。
有的單位還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開展地方與部門之間、地區之間、部門之間、黨政機關與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幹部交流。有的單位著力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改進民主推薦,對“唯票”問題“釜底抽薪”;改進競爭性選拔,讓“唯分”傾向“偃旗息鼓”;完善考核工作,使“唯GDP”的政績觀根本扭轉;注重老中青梯次配備,推動“唯年齡”問題有效破解。
十年來,為完善選人用人機制,激勵幹部擔當作為,黨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黨內法規,比如印發《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對幹部人事檔案工作的體制機制、內容建設、日常管理、利用審核、紀律監督等加以規範完善;修訂頒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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