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意識大體相同,路徑卻各有千秋,以何種立場、何種手段來追求復興,便成了真正問題之所在。是走多個錨點並重、冒左右掣肘風險的中庸之道,還是以單一價值壓倒一切、尤其以民族主義或民粹主義動員極端力量,成為在不同的歷史路徑和權力格局下,不同執政思路的分水嶺。
在上台之前,馬克龍曾雄心勃勃地用“革命”作為政治綱領文宣的書名,但一場真正意義上的革命,恐怕遠遠超出他所在的政治和社會架構所能承載的範圍。以20世紀中國革命作為參照系來看,復興黨在當下面臨的困局,某種意義上說恰和中國形成對照:一個強有力的黨組織、自下而上的嚴密科層結構、迅速而廣泛的基層動員能力,是20世紀中國革命得以完成的保證,也是它留下的最重要遺產之一,這是法國的復興黨試圖努力的方向,但因為歷史境遇和制度架構的緣故,恐怕永遠無法亦步亦趨地走到相同的程度,更何況,它所試圖堅守的價值觀,也不允許走到相同的程度。
沒有一個政黨能全憑領袖的卡里斯瑪魅力而傳之久遠,當這種魅力隨著領袖功成身退而衰減,政黨的生命力便體現在與時俱進的制度建構之上。馬克龍當初登高一呼創立的卡里斯瑪型政黨,如果要真正超越傳統的左右派政治,避免“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命運,成為未來十年、甚至數十年間的長期玩家,勢必要向一個更具建制性、可持續性的法理型方向發展。某種程度上說,和鼓吹重新制憲、建立“第六共和”的左翼相比,從“前進”勃興,到“復興”轉型,既是對第五共和憲政框架的衝擊,同時也凸顯出這一框架的力量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