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6日電/據中國駐巴西大使館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12日,巴西政府發布第678號公告,更新疫情期間入境巴西相關特殊臨時性限制措施及要求,相關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執行。
主要內容包括:
一、該公告涉及入境限制不適用於:(一)十二歲以下兒童;(二)貨物運輸工人;(三)飛機機組人員;(四)跨境城市居民往來;(五)經巴西法律認定的受人道主義危機影響而移民並處於高感染風險人員;(六)經當地衛生當局認定的身體不適人員。
二、以航空、陸路、水路入境巴西的所有旅客,需在入境前分別向航空、陸路、水路負責部門出示以下兩種證明之一:
(一)紙質或電子版疫苗接種證明:需包含接種者姓名、接種疫苗名稱、劑數、日期等信息,接種疫苗需經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世衛組織或疫苗接種國政府部門認可,且接種者需在登機前至少14日完成全流程接種。
(二)核酸或抗原檢測證明:需在登機前一天內在所在國政府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結果應為“陰性”或“未檢測到”。
三、公告內涉及的國外機構簽發的所有證明需為葡萄牙文、西班牙文或英文版。
四、違反本公告相關措施者將承擔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將被立即驅逐或遣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