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中秋、國慶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重要節點警示教育,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北京市紀委監委對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
1.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原副總經理魏莉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問題。2013年至2021年,魏莉在春節、元旦等節日及聚會期間,先後收受四家業務往來單位給予的禮金、購物卡、液晶電視等,折合共計人民幣9萬餘元。魏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3月,魏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2年7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魏莉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2.北京市植物保護站原站長周春江、原副站長郭喜紅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問題。2016年至2020年,周春江多次收受北京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某所送蔬菜卡50張,折合共計人民幣1.5萬元。2014年至2021年,郭喜紅收受趙某某等5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和消費卡,折合共計人民幣4.72萬元。周春江、郭喜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周春江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2年7月,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周春江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2022年4月,郭喜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海淀區北下關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周建瓴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活動,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9年至2021年,周建瓴多次接受北京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某某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茶室消費等活動,相關費用由劉某某支付;多次收受劉某某所送香煙折合共計人民幣2萬餘元。周建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4.北京市昌平糧食收儲有限責任公司副經理陳明華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21年1月,陳明華擔任昌平糧食收儲庫主管倉儲工作的副主任期間,對代儲單位某米業集團北京有限公司監管不到位,未發現該公司成品糧部分包裝存在塗改出廠日期的問題;對已發現的成品糧未按規定輪換問題督促整改不力,致使昌平糧食收儲庫因違反《北京市儲備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受到行政處罰,造成不良影響。陳明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北京市紀委監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