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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布紅黃碼常見問題解答
http://www.crntt.hk   2022-08-12 14:36:59
  中評社香港8月12日電/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今日(12日),本港正式實施由海外及台灣地區抵港的“3+4”檢疫,將現時7天的酒店隔離改為3天酒店隔離加4天家居醫學監測。為識別較高傳播風險的人士,政府同時推出“紅黃碼”制度,即是在現有的安心出行“疫苗通行證”中加入了“紅碼”及“黃碼”。“紅碼”適用於確診者,“黃碼”適用於從海外或台灣地區抵港人士,這一新措施已於9日生效。勞福局發布與“疫苗通行證”“紅碼”及“黃碼”防疫措施有關常見問題解答。

  問1: 僱主可否拒絕持“黃碼”的僱員上班?

  答: 僱主應讓持“黃碼”的僱員上班。無論僱員的工作地點是否屬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及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處所,僱主應讓持“黃碼”的僱員在完成酒店強制檢疫後上班。“黃碼”人士於處所內上班時須嚴格遵從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獨自用膳。僱主如按自身需要,須就個別處所採取額外防疫規定,應與僱員坦誠溝通,協商雙方同意的安排。如未能安排持“黃碼”的僱員在完成酒店強制檢疫後上班,僱主應向僱員支付假如僱員在該期間上班可得的報酬。僱主不能扣除有關僱員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假期,例如有薪年假。

  問2: 持“紅碼”未能上班的僱員會否享有《僱傭條例》下的疾病津貼?

  答: “紅碼”適用於所有確診者。他們須同時遵守隔離令,不能離開隔離地點。持“紅碼”人士因遵守隔離令而缺勤的日子會被視為《僱傭條例》 下的病假日。僱主須向能出示隔離令的合資格僱員提供疾病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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