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顯著轉入常態管理
嚴防權力染上“銅臭味”,嚴禁資本戴上“紅頂子”,集中規範工作取得重要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自2015年試點工作啟動,至2021年全國集中規範工作完成,共對4700多名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進行了規範。
立規明矩、源頭防範、固本培元。規範工作的深入開展,為進一步加強幹部管理監督積累了寶貴經驗。
——全面摸清底數,有利於準確瞭解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情況。這次集中規範,對全國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實現了全覆蓋摸底,除了規範一批經商辦企業行為之外,對那些存在經商辦企業行為、經查核認定可不予規範的,督促領導幹部逐一作出書面承諾,不允許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情況更清晰,底數更確定,為進一步做好幹部管理監督提供了重要依據。
——防範廉政風險,進一步壓減權力尋租空間。集中規範期間,從甄別情況看,一些經商辦企業行為與領導幹部職權存在直接關聯,有的涉及與領導幹部所在地方和單位發生直接經濟往來,有的在領導幹部所在地方和單位業務範圍內經商辦企業,存在較大廉政風險和隱患。避免“全家腐”,才能帶來“全家福”。規範工作既推動解決“靠山吃山”、“瓜田李下”問題,又以廣泛思想動員和政策宣傳,讓廣大幹部受到思想洗禮和紀律教育,進一步築牢理想信念根基,不忘初心使命,確保黨不變質、不變色、不變味。
——檢驗政策制度,為常態化管理打下堅實基礎。制定“個人申報、查核比對、認定退出”等步驟程序,符合實際、切實可行;明確規範經商辦企業的具體政策界限,形成成熟管用的制度體系;各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分門別類制定細化禁業範圍,成為領導崗位准入的禁止性規定和“硬杠杠”。日臻健全的政策制度,運轉有效的工作機制,為規範工作常態化、長效化提供了有力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