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過程管控。“認繳出資額”、“在企業所任職務”、“近三年排在前5名的銷售商品或服務名稱”等,分列在一張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報告表上,項目明晰,解釋詳細。可執行、可操作,可檢查、可問效,規範工作制定明確標準,盡量不遺留似是而非的模糊地帶。省區市和中央單位精心設計路線圖和時間表,細化方案、建立台賬,倒排工期、壓茬推進,有效提高工作質量和規範化水平。試點和集中規範工作期間,中央組織部組織力量全程加強指導推動,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總工會、中國華能等40多家單位調研走訪,在北京、福州、重慶等地召開推進會,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和意見建議,妥善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規範工作不出漏洞、不搞反覆。
——做細思想工作。堅持“是規範不是處理人”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動員部署階段,做好政策說明,做到“三個講清楚”,即把規範工作的意義講清楚,把“重在規範”的要求講清楚,把政策規定和操作流程講清楚;個人申報階段,既做到應填盡填、應報盡報,又引導幹部主動規範、自查自糾,彰顯嚴管厚愛;查核比對階段,對發現漏報問題的,一對一談話提醒,讓幹部放下包袱如實填報;甄別認定階段,與規範對象逐人談話溝通,瞭解退出意向,明確“幹部本人退出現職、接受職務調整,或者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活動”的“二選一”退出方式,督促依規依紀退出。
不少同志反映,這次規範工作既從嚴從實又和風細雨,有效化解了潛在的思想障礙和工作阻礙,廣大幹部政治上擁護、思想上認同、工作上積極配合。從嚴要求與實事求是相統一,組織督促與幹部自查相結合,規範工作穩中有進、穩妥有序,幹部隊伍沒有出現波動,經濟運行沒有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