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4日電/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增強國有經濟的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是黨中央、國務院對國有經濟發展的重要部署和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簡稱“五力”)。“五力”目標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國有經濟發展的定位和要求,體現了新時代國有經濟的使命和功能定位,而創新力是“五力”目標體系中的關鍵環節。因此,如何從理論上理解國有經濟的“五力”目標體系,國有經濟的創新力與競爭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的內在關係,是一個重要的理論問題。
創新力是“五力”目標體系中的關鍵環節。研究發現,國有經濟創新力對其競爭力的提升具有顯著的正向推動作用,但存在一定的時滯效應。國有經濟創新力是控制力和影響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與國有經濟的總體占比情況形成互補,共同構成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影響力。
國有經濟“五力”目標的
歷史演進和邏輯
國有經濟“五力”目標是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逐漸演化形成的。改革開放初期,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是提高經濟活力,以國有企業的改革激發全社會經濟發展活力,主要手段是放權讓利,探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黨的十四大正式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標誌著我國正式開啟了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探索和實踐。黨的十六大之後,我國經濟改革取得很大進展,經濟發展進入快車道,國有經濟自然而然要成為推動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動力,因而國有經濟的內在發展活力尤為重要。但是,伴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不確定性和風險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