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輻射帶動鄉村。縣城建設不只是要把縣城建好,還要輻射帶動縣域廣大鄉村,讓縣城建設發展的成果更加惠及整個縣域。當前我國5億農村常住人口中的大部分居住在縣域內的鄉村地區,即使城鎮化率在2035年達到約75%,鄉村常住人口仍將高達約3.5億。與2020年縣城建設相關文件對比,本次文件的一大亮點是促進縣城與鄉村功能銜接互補,要求推進縣城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核心是建立健全縣城輻射帶動鄉村的長效機制。考慮到鄉村人口仍在大量向城鎮集聚,在推動縣城輻射帶動鄉村工作中,要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既要立足縣域人口分布現狀、也要立足長遠,兼顧公平與效率,創新縣城輻射帶動鄉村的模式和方式,促進相關建設在短期和中長期的效益優化。
三是統籌發展安全。縣城建設需回答錢從哪來、地怎麼管、怎麼建設等核心問題,這些問題分別與財政安全、糧食安全、文化和生態安全等問題密切相關。針對“錢從哪來”問題,鑒於縣級層面財力普遍不足、一些地方債務風險較為突出等情況,政策要求在科學編制和完善建設方案的基礎上,區分不同類型建設項目性質,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引導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廣泛參與,並及時總結推廣示範地區典型經驗。針對“地怎麼管”問題,鑒於縣城建設用地利用總體粗放和鄉村建設用地存量巨大等情況,政策要求嚴格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加強存量建設用地再開發,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同時,政策還首次提出建立健全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地錢三掛鈎機制。針對“怎麼建設”問題,鑒於一些地區在建設中“貪大媚洋求怪”以及只重視“面子”、不重視“裡子”等情況,政策要求守住歷史文化根脈、防控災害事故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