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4日電/據經濟日報報道,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指出,要適度超前,布局有利於引領產業發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設施,同時把握好超前建設的度。
基礎設施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國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整體水平實現跨越式提升。但我國人均基礎設施資本存量只有發達國家的20%至30%,而且城鄉和區域發展差距較大,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仍然有較大提升空間。尤其是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擴大有效投資,既有利於擴大國內需求,應對下行壓力,又有利於優化供給結構,暢通國內大循環、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推動高質量發展。
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明確提出,基礎設施建設“要適度超前”“把握好超前建設的度”,既統籌了發展和安全,考慮了穩增長和防風險,也充分照顧了短期穩定增長和長期結構調整的需要。
無論是傳統基礎設施投資,還是新型基礎設施投資,都具有很強的“乘數效應”,會帶來大於項目投資額數倍的社會總需求和國民收入。適度超前建設基礎設施,可以更好地為勞動力、資金、土地、技術等各類要素賦能,更好地承載和引領產業發展,提高基礎設施投資的效率和效益。特別是適度超前布局和建設新型基礎設施,可以確保在國際競爭中占據更有利位置,使新基建帶來的信息技術更新、產業模式創新、商業模式革新的效能充分釋放,塑造高質量發展新的比較優勢,助推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也要看到,凡事有度,過猶不及。超前建設基礎設施必須把握好度。基礎設施需要較長的投資建設周期,如不超前部署,可能導致一些基礎設施項目跟不上發展需要,建成即落後,來回“翻燒餅”,造成資源極大浪費。但是,如果基礎設施建設過度超前,必然會人為抬高用戶成本,也容易形成不可持續的公共部門債務,影響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的可持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