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經濟工作,必須充分認識基礎設施建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發揮好基礎設施投資的“托底”作用,優化基礎設施布局、結構、功能和發展模式,調動全社會力量,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安全效益相統一。
一是做好資金安排、項目推動等工作。建議加快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的節奏,各級各地行業主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幫助項目依法依規加快辦理相關手續,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二是著力提高資金的配置精准度和使用效率。要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點建設領域、重點發展區域來安排項目資金使用,財政資金要更多向債務風險較低、建設需求較強、前期準備較為充分的地區傾斜。
三是持續研究和謀劃儲備項目。項目要走在資金前面,避免“錢等項目”。要將重大項目研究儲備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在以往工作基礎上,結合高質量發展要求和地方發展實際需要,持續加強項目庫建設,保持儲備項目數量合理,不斷提高儲備項目質量。
四是強化激勵督導。對在新型基礎設施、綠色低碳基礎設施等方面建設成效明顯的地區,可考慮在創建國家相關試驗區、示範基地等事項上給予優先支持。對財政下達資金使用等方面工作績效突出的地區,中央財政可通過預算安排資金予以獎勵。同時,要加強項目建設督導,壓實地方責任,確保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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