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6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記者從福建省殘聯獲悉:近日,省殘聯與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扶持農村困難殘疾人就業創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說,在2022年到2025年期間,福建省每年將扶持不少於4000名農村困難殘疾人開展各類自主創業或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服務業、加工業等個體就業和經營活動,實現帶動更多農村困難殘疾人就業創業增收的目的。
扶持對象需滿足以下條件:具有本省戶籍,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勞動年齡段內(男16—59周歲、女16—54周歲),屬於當地鄉村振興部門確定的監測戶、脫貧戶(原建檔立卡戶)、低保戶、低保邊緣家庭的農村殘疾人。
項目扶持對象就業創業的類型包括創辦生產、經營、服務實體,並辦理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證照;依托當地各類經營主體(產業基地、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以訂單收購、產品加工、股份合作等形式參加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經相應培訓,從事“直播帶貨”、“雲客服”、開辦網店、網約配送、快遞收寄等新就業形態實現居家就業、就近就業;由黨員幹部或“能人”“大戶”結對幫帶開展特色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和服務業。
項目扶持標準根據殘疾人就業創業類型,按每人每年不超過5000元且累計扶持資金不超過個人須投入資金的原則確定。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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