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就業是最大的民生。穩就業和保民生是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作為有別於傳統就業模式的新業態,靈活就業是指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多樣的就業方式,是勞動者就業增收的重要途徑,對拓寬就業新渠道、培育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作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加強靈活就業服務,完善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開展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目前,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已經達到2億人左右。因此,要落實落細穩就業舉措,充分發揮靈活就業的“蓄水池”作用,充分發揮靈活就業在穩就業保民生方面的積極作用。
作為一種就業形態,靈活就業其實一直存在,比較典型的就是過去所稱的“打零工”。隨著互聯網經濟的發展,靈活就業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過去小規模、小範圍的就業現象,逐漸演變成如今大規模、大範圍存在的就業現象,並已成為我國就業的重要形態之一。
靈活就業的大量湧現,與生產方式的變化息息相關。在傳統的工業社會中,勞動者的就業模式表現為集中式、流水線式、崗位固定式等,勞動合同明確,勞動者與用工方呈現“一對一”的關係。但相比這些傳統就業形態,靈活就業卻存在著明顯的不同,這主要表現在工作方式的分散靈活,勞動者具有較大自主性,勞動關係表現為“一對多”的方式,即一個勞動者可以同時面對多個用工單位開展有報酬的活動。此外,一些基於平台的工種,還實現了工作場景的虛擬化。從具體職業來看,既包括建築工人、小商販等這些傳統的靈活就業者,也有像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網絡主播、電商運營等伴隨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而崛起的新就業群體。近年來,靈活就業形式受到了越來越多勞動者特別是青年人的青睞。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就業選擇上的變化,其中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從客觀原因來說,互聯網經濟的發展為靈活就業創造了更多便利的機會和條件。新技術的應用在創造大量新的就業崗位的同時,也降低了勞動者的准入門檻,並且在勞動時間、工作方式等方面都賦予了勞動者更大的靈活度和選擇權。更為重要的是,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出現,還突破了時間空間以及身體的限制,為許多偏遠地區勞動者等群體創造了新的就業機會,成為他們脫貧致富、邁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從主觀上來說,當代青年人的擇業觀念發生了不小的變化。從過去片面追求崗位穩定、“鐵飯碗”的就業理念,轉變為更加追求個性化、自由度和個人價值實現的就業理念。而互聯網經濟催生的大量靈活就業形式,更符合當代青年人的追求,這也是靈活就業快速增長的內在動力。不僅如此,即使是需求端的部分企業,由於經營管理模式的變革,或是應對訂單的波動,也傾向於更多地採取靈活用工方式。
事實上,靈活就業已經成為解決當前我國就業問題尤其是破解青年就業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一方面,經濟下行壓力增大,使得我國就業形勢面臨多重困難和挑戰,穩就業任務更加艱巨。雖然當前我國就業形勢總體穩定,但結構性問題突出。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下,叠加國內局部疫情反覆,要實現全年就業目標仍需付出艱苦努力。另一方面,勞動力供給規模依然較大,就業壓力仍然較大。進一步規範發展靈活就業,是緩解當前就業壓力的必然選擇。
正因如此,近年來,我國出台了一系列規範發展靈活就業、加強靈活就業服務的政策措施。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強調,把支持靈活就業作為穩就業和保居民就業的重要舉措,堅持市場引領和政府引導並重、放開搞活和規範有序並舉,順勢而為、補齊短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對靈活就業的不合理限制,鼓勵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全力以赴穩定就業大局。此外,國家各部門以及地方政府也出台了諸多相應的支持政策和配套政策,涉及財政、金融、教育培訓、社會保障等多個方面。概括起來,鼓勵和發展靈活就業主要包括三方面舉措:一是拓展靈活就業發展渠道,加大對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的支持;二是優化自主創業環境,從放鬆限制、場地支持等方面創新舉措;三是加大對靈活就業的保障支持,在新職業開發、針對性培訓、人力資源服務、權益保障等方面強化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