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8日電/據光明網報道,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黨中央著眼於國內國外發展大勢,作出的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戰略決策。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發布。《意見》指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那麼,該如何理解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哪些有力抓手?對此,光明網專訪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李長安教授。
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四十多年的發展建設,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當前中國的國內市場規模總體上已位居世界前列,商品市場規模優勢明顯,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規模迅速擴大,國內大流通、大循環的格局初步形成。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仍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和困難,而市場發展的城鄉和地區之間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其中的主要矛盾。除此之外,部分地方政府過分看重GDP和地方稅收,以致“地方保護主義”傾向明顯,也嚴重影響了資源配置效率。制度缺陷導致的市場分割現象嚴重,比如人力資源流動受到現行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制約,也是阻礙要素自由流動、形成全國統一大市場的一大障礙。特別是在當下疫情對經濟運行有巨大衝擊的情況下,由於一些地方防疫過度、防疫不規範等,阻礙商品要素流通的現象愈加嚴重。
實際上,此次《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很多有助於解決這些問題的亮點和創新點,比如強調“立破並舉”,既有建設的方面,也有需要進一步改革的方面。在“破”的方面,提出要著力強化反壟斷,以及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當前我們已經從過去反對實體經濟中的一些自然壟斷企業、部門的方向,擴展到對平台、互聯網企業等的反壟斷,這對於破除平台企業的數據壟斷,防止利用數據算法、技術手段等對市場造成破壞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在“立”的方面,《意見》提出全面推動國內市場由“大”向“強”轉變,這既明確了“大”不等於“強”的事實,也說明了“大”與“強”的市場關係,是對當前我國市場的客觀看待,也指出了在複雜的國內國際形勢下我國經濟和市場的發展方向。
那麼,這是不是就是要把全國市場不分地區差別、不顧客觀條件地建成一個模式、要素平均分配、發展水平一樣的市場?李長安著重指出,全國統一大市場,不是平均主義的大市場,不是把高了拉低的大市場。從定義上看,全國統一大市場至少應該包括幾個“統一”,第一,政策統一,也就是說在商品要素的流通循環過程當中,有一個統一的政策規範;第二,規則統一,就是說在商品要素流通的過程當中,有統一的要求,統一的規定;第三,待遇統一,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應該是一種全國性的大循環,不存在地區分割,各種商品要素都必須平等,競爭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