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沙地,鹽碱地也屬於耕地後備資源。鹽碱地本身就是生態環境脆弱區,並非所有鹽碱地都適合農業開發利用。同時,開發利用鹽碱地的每種措施,都有一定的適用範圍和條件。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積極挖掘潛力增加耕地,支持符合條件的鹽碱地等後備資源適度有序開發為耕地。從“符合條件”和“適度有序”的表述可以看出,對鹽碱地開發利用的前提,是生態治理和有效保護。要統籌考慮現有技術條件和資源禀賦,因地制宜,穩步推進。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體。以大食物觀而言,從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發,在確保糧食供給的同時,肉類、蔬菜、水果、水產等缺了哪樣也不行。因此,要尊重自然規律,深懷敬畏之心,用系統思維統籌生態保護、綜合治理、農業生產工作,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宜牧則牧、宜林則林、宜荒則荒、宜沙則沙,形成同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匹配的生產結構和區域布局。應提倡挖掘潛力增加耕地,但不能過度開發、不當開墾,否則既無助於提高當下的農業產能,也不利於子孫後代的長遠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