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據人民日報報道,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著力構建跨部門協同監管長效機制,加強網絡直播營利行為規範性引導,鼓勵支持網絡直播依法合規經營,促進網絡直播行業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
意見提出,網絡直播平台要認真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網絡直播賬號註冊管理和賬號分級分類管理,每半年向網信、稅務部門報送存在直播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發布者個人身份、直播賬號、網絡昵稱、取酬賬戶、收入類型及營利情況等信息,配合監管部門開展執法活動。網絡直播平台和網絡直播發布者要維護網絡直播公平競爭環境,不得通過虛假營銷、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
網絡直播平台、網絡直播服務機構應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不得轉嫁或者逃避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不得策劃、幫助網絡直播發布者實施逃避稅。網絡直播發布者開辦的企業和個人工作室,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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