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8日電/近期,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其中最為突出的制度創新,當屬首次設立的歇業制度。該條例明確,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而遭受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歇業期最長可達3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近年來不少抗風險能力較弱的企業出現經營困難。如果因為企業暫時不能正常生產經營,而對其進行解散、清算,會挫傷市場主體積極性,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不利影響。歇業制度合理設置了歇業的條件和程序,承認了歇業期間企業的合法存續地位,保證了企業經營資格和主體資格的連續性,能夠為企業的經營提供“緩衝期”,幫助其渡過階段性困難,對於穩增長、穩就業均有重要作用。
隨著該條例的施行,新情況新問題開始出現,至少還需做好三步細化安排,設置“紅綠燈”“安全帶”“快車道”,讓企業該歇、敢歇、能歇。
設置“紅綠燈”,讓申請企業有規可循,該歇不該歇,要有明確尺度。設置“紅綠燈”就是明晰規則,劃分出哪些企業是排除在外的,哪些企業是鼓勵支持的,哪些企業是需要審慎判斷的,才能精准施策,靶向發力。從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保護消費者的角度出發,對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及類金融機構,還有已發放預付卡或收取預付費用的企業等,應當“亮紅燈”,及時刹住車。初創型和小微型企業的業務具有不穩定性,容易被誤判為“不想再經營”或“不具備經營能力”,被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特別是在應對像疫情這種階段性衝擊的時候,這種誤判可能會更多。對這類企業,應當大膽“開綠燈”,加強鼓勵、支持和引導,並加強跟蹤監測。而大企業的抗風險能力相對更強,經營也更穩定,對其不妨“亮黃燈”,綜合審慎地判斷,採取“一企一議”的方式,仔細研究是否符合歇業條件。
系上“安全帶”,讓該歇的企業安心歇業,免除後顧之憂。歇業制度是一個新生事物,要加快研究和防範這一制度可能帶來的影響,特別是難以預料的各類負面影響,並做好相應的風險預警和應對準備。比如,企業歇業帶來的場地租金繳納、就業人員社會保障、銀行貸款還款延期、訂單延期取消等問題,可能會引發一系列法律糾紛問題。需樹立系統性思維和預防為主的意識,盡快進行相應的配套設計,打出政策“組合拳”,為歇業企業系上安全帶,保障制度運行的平穩順利,防止因企業歇業前後銜接不暢產生一系列問題,避免“解決一個問題,留下十個遺憾”。
鋪就“快車道”,讓該歇的企業能歇,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和不必要的麻煩。要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從便利企業申請歇業的程序入手,讓企業既可以“輕鬆申請歇業”,也可以“簡易退出歇業”。這就要求相關部門轉變思想觀念,加強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歸集各類企業信用信息,為歇業制度運行提供數據支持。要盡可能使企業在申請和退出歇業狀態時,“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辦理效率,減輕企業的制度性負擔,優化營商環境。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潘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