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不會幹賠本的買賣。張某靠上了李光輝這棵“大樹”,自己花的一點“小錢”,早已通過李光輝的“業務關照”,成倍地掙了回來。
黨的十八大後,沉浸在不良政商關係中的李光輝,依然不收斂不收手,不斷埋頭探尋更加可靠的“發財門路”。
2013年,社會人員李某找到李光輝,表示想承包涪陵檢測中心發包的鑽芯勞務。李光輝一開始還沒看上這種“小業務”,但經過一番調研,他發現這確實是一個風險低、賺大錢的門路,決定從中大撈一把。
這一次,他沒再咨詢任何人的意見,但為了保險起見,再次拉上了王曉強,由王曉強發包業務給李某,李某負責找工人具體操作,自己只在暗中協調安排。
嘴上為民服務,手上為己謀私。五年間,李光輝胃口越來越大,據辦案人員介紹,李光輝中途多次替換合夥人,就連最初提議的李某,也被李光輝踢了出去。李光輝對合夥人的要求只有兩條——口風緊、分得少。至2018年退出合夥時,李光輝已收受賄賂260萬餘元。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李光輝一心妄圖找到一條安全的貪腐“小徑”,又把良言勸誡當成耳旁風,卻不知任由貪欲的雜草瘋長蔓延,必然會湮沒心中正道。2021年9月30日,李光輝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