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隨著視頻版權被騰訊、優酷、愛奇藝等收入囊中,互聯網電視品牌僅能依靠與版權方合作,才能獲取增值空間。
“植入廣告、隱形扣費,是很多互聯網電視廠商和App的慣用手法,廠商與內容方通常背靠背談判,分成模式和比例都不同,但他們的目標一致,就是要促成內容付費。”一位電視供應商負責人告訴記者。
楊兆全認為,企業應通過完善和做強電視內容及產業鏈來吸引消費者,而不是虛假宣傳。“對於採取霸王條款及實施誘導的商家,他們的行為屬於欺詐,商家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資金全額返還、退貨退款等。而市場監管部門應該對商家欺詐消費者、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
丁少將建議,相關部門應盡快出台相應的標準,對收費軟件的內置和加載進行規範,讓用戶自主消費,並有權一鍵删除相關軟件。對於品牌已消失的存量“孤兒機”,相關行業協會可以聯合正規電視廠商,提供技術售後服務,或者推動以舊換新服務,以提升用戶的大屏視聽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