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據人民網報道,新春伊始,中共中央、國務院公開發布《關於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這是新世紀以來指導“三農”工作的第19個中央一號文件,首次將“強化鄉村振興金融服務”單列成項並進行具體部署,彰顯出破解鄉村振興金融供給不足“卡脖子”難題的堅定決心,為推動金融資源更好為鄉村服務提供了行動指南。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在資金投入、要素配置等方面採取有力舉措,才能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比如鄉村產業振興,首先要解決好資金來源單一、資金投入少、相關信用不高等難題。對此,金融政策關係重大,金融機構大有可為,金融資源效用深遠。
當前,我國服務鄉村振興的金融產品體系日益豐富,金融服務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持續提高。此次中央一號文件把“強化鄉村振興金融服務”單獨列出,突出了金融業在鄉村振興中的重要作用,意在進一步緩解鄉村振興資金不足、融資困難等問題。金融政策持續發力,金融機構創新作為,金融資源下鄉興業,才能為高質量實現鄉村振興按下“快進鍵”。
從中央一號文件部署看,提升鄉村振興金融服務質量,一方面要靠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著重激發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積極性。比如,“加大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實施更加優惠的存款準備金政策”“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探索農業農村基礎設施中長期信貸模式”。在金融政策上加大對金融機構的激勵力度,建立長效激勵機制,有助於建立更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業務發展模式。在激勵的同時,也要更加重視考核評估機制的作用,“完善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統計制度,開展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激勵和考核雙管齊下,為推動鄉村振興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打造鄉村振興新金融服務體系打下堅實基礎。
另一方面,要著重調動農民群眾合理使用金融資源的能動性、主動性。金融資源能不能更好地為鄉村服務,不僅取決於金融資源的普惠性,也取決於“三農”發展軟環境。當下,信用體系、金融教育、消費權益保護等金融基礎設施的落後,是造成金融資源不敢、不能、不想進入“三農”領域的梗阻。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發展農戶信用貸款”“加強農村金融知識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深入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等舉措,顯示出“扶一把”“送一程”的清晰治理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