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是否構成非法拘禁罪。要調查了解楊某俠被使用鎖鏈,究竟是因為在發病期間毆打家中老人和孩子,為防止其犯病時傷人,從而不得已為之,還是因為收買楊某俠後,為了防止楊某俠逃跑,惡意使用鎖鏈。要調查了解董某民使用鎖鏈是什麼時候開始的,是否具有非法拘禁的犯罪故意,是否有社會危害性。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藍天彬律師:總之,要實事求是地調查,堅持主客觀相一致,堅持罪責刑相適應,綜合國法、天理、人情,盡最大努力維護楊某俠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盡最大努力善後,穩妥安排楊某俠的八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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