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7日電/據香港中聯辦報道,日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同商務部、廣東省、深圳市等研究制定的《關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實施。《意見》提出涵蓋科技、金融、醫療等6大領域的24條具體舉措,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牽引帶動粵港澳大灣區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其中還有多條涉及港澳措施,進一步推動深港澳互聯互通。
01 推動深港澳保險市場互聯互通
《意見》提出,積極推進保險服務中心有關工作,在符合現有的法律法規前提下,為已購買符合國家外匯管理政策的港澳保險產品的客戶提供便利化保全、理賠等服務,推動深圳與港澳地區建立有關資金互通、市場互聯機制,試點在深圳公立醫院開通港澳保險直接結算服務並允許報銷使用境外藥品。
02 放寬香港醫藥准入限制
《意見》明確,下放深圳受理港澳服務提供者來深辦醫審批權限,進一步優化港澳獨資、合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審批流程。鼓勵有優秀臨床經驗或同行認可度高的境外醫療技術骨幹按規定來深執業。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醫院評審認證標準體系。支持在深圳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和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探索開展國際遠程會診。
03 放寬子弟學校市場准入
教育部和深圳市探索實施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部市聯合審批機制。放寬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舉辦者市場准入,允許內資企業或中國公民等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促進內資企業吸引外籍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