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據《證券日報》報道,2022年,資本市場延續嚴監管態勢。
1月12日,上交所對ST榕泰連發3份紀律處分,監管類型包括通報批評、公開認定、公開譴責。同日,上交所分別對2家上市公司出具監管函,原因分別是親屬構成短線交易和未及時披露日常關聯交易重大合同履行重大不確定性。
《證券日報》記者據滬深交易所官網數據梳理,今年以來,截至1月12日18時,滬深交易所共開出25張“罰單”,其中上交所9張,深交所16張。從監管類型來看,上交所開出3份通報批評、3份監管工作函、1份監管警示、1份公開譴責、1份公開認定;深交所開出15份監管函、1份通報批評。從處分對象來看,涉及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
《證券日報》記者梳理監管處理事由發現,信息披露違規是多數公司的“犯規項”。
例如,1月11日,上交所連發3張“罰單”,分別以監管警示和通報批評的方式,對3家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違規信息披露問題予以監管警示及紀律處分。3家公司具體違規行為包括: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違規披露業務訂單量、預測性數據等重要經營性信息;未及時披露相關公司重大訴訟事項;未完整披露一致行動人及其持股情況信息。
1月6日,深市4家上司公司及相關人員均因信息披露違規領罰。4家公司具體違規行為包括:未及時披露業績補償事項進展;一致行動人在合計持有5%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時,未及時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對外擔保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關聯交易情況披露不準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