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公司治理違規也是上市公司受罰原因之一。例如,深市一家上市公司因三會資料不完整、印章管理不規範、董事部分薪酬發放無書面依據、對外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等多項違規行為,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
“新年伊始,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呈現高壓執法態勢。”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睿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通過加大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不斷壓實上市公司董監高及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責任,能夠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東講真話、做真賬、及時披露、規範披露,牢牢守住法律底線。同時,可以倒逼上市公司規範治理結構,淨化資本市場生態,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為建設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保駕護航。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郭利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以嚴格監管措施倒逼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提升合規意識、自治能力,並就違法違規行為實施常態化監督問責,有利於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因違規行為領罰,可以警示後來者,形成不敢違、不能違和不想違的守法合規生態。上市公司及其相關人員也應清楚公司職責,牢記法規監管要求,防止違規行為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