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回歸後香港的民主制度和實踐弊病叢生,對“一國兩制”、國家和香港都帶來不少禍患,更是香港過去多年動亂不已的根源。中央在別無選擇下果斷出手,制定香港國家安全法、徹底改革香港的選舉制度,把香港的民主政治納入正軌,為愛國者全面治港打下堅實的基礎,讓香港的民主制度得以切實為“一國兩制”的全面和準確實踐服務,也讓香港的民主得以健康、穩定和持續的發展。
誠然,西方民主的一大缺失是人民除了可以在選舉中投票外,他們參政議政的渠道其實相當有限。今後,在不斷完善香港的民主制度的過程中,選舉制度肯定需要在符合“一國兩制”的實踐要求下越來越完善、開放和包容。
香港過去有一個不錯的咨詢制度。不過,由於特區政府過去把太多注意力放到立法會、區議會、民意、輿論、媒體和政黨之上,致使那個咨詢制度有點荒廢,沒有能夠發揮好延攬社會精英和建構政治和政策共識的功能。在完善香港的民主制度時,不但原有咨詢制度需要強化,特區政府需要開拓更多方便群眾參與政府工作的途徑,讓人們可以在公共政策制定的初期已經可以發揮影響力。與此同時,立法會也應該建立多元化的渠道讓議員們可以密切聯繫群眾,為愛國陣營建構扎實和廣闊的社會支持基礎。在壯大和強化愛國陣營的工作中,行政和立法之間應該存有廣闊的合作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