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8日電/據新聞報道,小方是一個中介,賣品牌授權,俗稱“貼牌”業務。在他的朋友圈內,有各式各樣的品牌授權廣告,主要是服裝,還都是消費者耳熟能詳的品牌。記者調查發現,如今,這種生意非常普遍,不僅服裝,醫藥等多領域都廣泛存在著類似現象。
所謂“貼牌”生意,說白了就是一些有知名度的品牌企業,將品牌賣給其他廠商使用。以報道提到的南極人為例,市面上尤其是網售平台上有很多南極人商家,但這些店鋪基本都不是直營店,而是其他商家貼著南極人吊牌,生產廠家也五花八門。
一個品牌從創立到打響知名度,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能否成功也靠運氣。對那些花錢購買授權的廠家、店鋪而言,“貼牌”這種“傍名牌”的商業模式,可以省去品牌塑造的成本。而品牌企業賣授權,可以借此擴大市場知名度,還能帶來豐厚的收益。
正因如此,“貼牌”生意的火熱,已經從服裝領域衍生到了其他行業。如報道提到,在醫藥、保健品等行業,仁和這樣的知名的品牌方,也開始做起“貼牌”生意,以至於在個人護理、美妝護膚、滋補保健、食品飲料、醫療器械等各個領域,都能看到該品牌的影子。
“貼牌”生意法律上並不違規,這類模式市場上也相當常見,但“貼牌”導致的一些市場亂象,不可不引起重視。
特別是在網購流行的今天,網絡消費畢竟不像線下的實體店消費,用戶在網上購買商品,對商品是有一定的信息屏障的。然而,商家為了便於銷售,往往並不會告訴用戶是“貼牌”,是非品牌企業廠家生產的,在這種前提下,消費者很容易被誤導。
事實上,《廣告法》就明確提到,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