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是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基礎,必須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公共性,全面有效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水平。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農村,在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上持續發力,注重加強普惠性、兜底性、基礎性民生建設”。當前我國城鄉差距最直觀的體現是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水平的差距,嚴重阻礙了城鄉一體化發展。長期以來,農村地區由於地理條件及經濟發展水平的局限,加之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通常所需資金量大、建設周期長、投資收益低,導致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水平不足。因此,財政政策一方面要把改善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作為主要著力點,通過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明確階段性突破點,加大對重點短板項目的財政資金傾斜力度。另一方面,應更加注重對涉農財政政策的績效管理,統籌涉農財政資金,強化中長期規劃,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明確階段性突破點,在頂層設計上做到有重有輕、有急有緩、循序漸進。推動建立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機制,逐步實現公共服務支出標準化,硬化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財政資金的績效評價,落實“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此外,注重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供給主體多元化。推動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協調配合,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資金引導、杠杆撬動、風險兜底的作用,為加速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提供助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發揮政府投入的主體和主導作用,發揮金融資金的引導和協同作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所需資金量巨大,財政資金應注重與金融政策協調配合,以財政資金為錨、金融手段為杠杆,採取有效手段保障鄉村振興和實現共同富裕所需的資金量,尤其是助力農民、農戶更便捷地獲取金融服務,這是穩住農業基本盤、保障糧食安全的有力手段。健全財政風險補償、風險分擔機制,適當提高財政的補償標準和分擔比例,充分調動金融機構資金的積極性,引導其在整體上承擔金融的信貸風險的同時,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支持成立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撬動更多信貸資金支持農民發展生產和就業創業。此外,審慎考慮提高鄉村振興專項債發債規模,適時擴大鄉村振興專項債項目範圍,為構建鄉村振興多元投入格局提供支撐。
構築產業興旺與人才振興的循環格局,為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提供動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快發展鄉村產業,順應產業發展規律,立足當地特色資源,推動鄉村產業發展壯大,優化產業布局”,“鄉村振興,人才是關鍵”。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扎實推進共同富裕,能否發揮財政政策的協同作用至關重要,為此必須在多個關鍵點同時發力。一方面,財政政策要體現因地制宜的靈活性與特殊性,著力在培育地區特色優勢產業上下大功夫,為加快農業產業結構性調整提供支撐,讓農業成為極具發展潛力的行業。另一方面,財政政策要為農業高質量發展所需的人才投入提供財力保障,通過加大職業教育財政投入力度,支持企業搭建人才培訓平台,予以優秀畢業生、技能人才、科研人員、小微創業者、高素質農民等各類人才就業創業財政補貼等政策,激發人才創新活力,進一步促進農村特色產業興旺發展。
兼顧構建生態宜居、文明有度的美麗鄉村,為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創造文明環境。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普及科學知識,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在保護好生態前提下,積極發展多種經營,把生態效益更好轉化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推進鄉村振興和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內容,同樣需要財政政策予以支持。重點包括:一是統籌布局農業、生態、文化等空間,科學劃定各類空間管控邊界,強化城鄉公共生態、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化建設,把文化保護傳承和生態開發利用結合起來,賦予中華農耕文明新的時代內涵。二是因地制宜,分層分類促進生態農村、文化名村建設,完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精准建設。三是推進鄉村文化、生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引入社會資金發展農村旅遊業,把鄉鎮建設成為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實現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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