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宏觀經濟治理領域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科學判斷、政策方針,形成了一系列實踐創新成果。2020年5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提出“宏觀經濟治理”概念,指出要“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制”“進一步提高宏觀經濟治理能力”。“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首次將“完善宏觀經濟治理”作為“提升政府經濟治理能力”的首要內容,這意味著宏觀經濟治理的重要性顯著提升,涵蓋的範圍將比宏觀調控更寬更廣。
習近平總書記對於宏觀經濟治理有一系列科學論述,是宏觀調控理念與思路的全面升級與創新,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經濟治理實踐的集中總結與高度凝練,對於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發展的歷史脈絡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宏觀調控體系的不斷完善,對保持經濟高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後,國內外經濟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繼續沿用以往的調控方式,不僅調控效率上出現了顯著的下降,而且還帶來產能過剩等較為明顯的副作用。在此背景下,宏觀調控開始發生調整與變化,並逐步形成了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的宏觀經濟治理思路,這一過程具體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基於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重要判斷,宏觀調控理念與思路發生了全面轉變。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後,中國經濟雖然在一系列宏觀政策的作用下經歷了增速的短暫回升,但之後經濟增速又開始持續下行,2012年經濟增速跌破8%,2013年經濟增速進一步下滑,由此引發了一些宏觀調控需要出台刺激政策的呼聲與建議。面對複雜局面,2013年7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強調,我國經濟正處於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叠加的階段,加上世界經濟也在深度調整,發展環境十分複雜,要準確認識我國經濟發展階段性特征,實事求是進行改革調整。由此明確了宏觀調控不再進行強刺激的政策定位。隨後,2014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考察時作出了“新常態”的重要判斷,強調要“從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出發,適應新常態,保持戰略上的平常心態”。201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
基於對“新常態”的準確判斷,中國的宏觀調控思路發生了重大轉變,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不再過度追求高增長,而是對經濟增速實施區間管理,增加對經濟波動的容忍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不是經濟發展速度高一點,形勢就‘好得很’,也不是經濟發展速度下來一點,形勢就‘糟得很’。經濟發展速度有升有降是正常的,經濟不波動不符合經濟發展規律。只要波動在合理範圍內,就要持平常心,不要大驚小怪,更何況我們具有宏觀調控的主動性。”
二是不再“大水漫灌”,而是更加注重定向調控。通過加大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等薄弱環節和關鍵領域的支持力度,既有助於提高宏觀調控效率,又能協同推進經濟結構的調整與優化。
三是增強前瞻性、針對性和靈活性,適時適度進行預調微調。同時,更加注重引導社會預期,力爭以更低的調控成本獲取更好的調控效果。
第二階段,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形成了宏觀經濟治理新思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中國宏觀調控重要的創新舉措,也是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的核心調控手段。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大創新,是適應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後綜合國力競爭新形勢的主動選擇,是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必然要求”“穩定經濟增長,要更加注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將“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經濟工作的主線,並且一直延續至今。
由此,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為宏觀調控的新要求,這既突破了傳統宏觀調控框架的局限,也明確了構建宏觀經濟治理框架的新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供給側和需求側是管理和調控宏觀經濟的兩個基本手段。需求側管理,重在解決總量性問題,注重短期調控,主要是通過調節稅收、財政支出、貨幣信貸等來刺激或抑制需求,進而推動經濟增長。供給側管理,重在解決結構性問題,注重激發經濟增長動力,主要通過優化要素配置和調整生產結構來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進而推動經濟增長”“放棄需求側談供給側或放棄供給側談需求側都是片面的,二者不是非此即彼、一去一存的替代關係,而是要相互配合、協調推進”。從實踐來看,宏觀經濟治理在供給側以“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為核心抓手,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有效協同,保證了中國經濟的平穩運行,推動了經濟結構的持續優化。
第三階段,立足於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面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黨的十九大報告作出了“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重大判斷。新時代條件下,“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由此經濟也隨之需要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2017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推動高質量發展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確定發展思路、制定經濟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根本要求,必須加快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政策體系、標準體系、統計體系、績效評價、政績考核,創建和完善制度環境,推動我國經濟在實現高質量發展上不斷取得新進展。
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宏觀經濟治理框架,在繼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的基礎上,目標體系更加豐富,治理方式更加系統。就目標體系而言,不僅關注經濟增長、通脹水平與經濟結構,而且更加關注系統性金融風險、民生保障與生態環境質量等多個方面。就治理方式而言則更加系統化,從系統論出發優化經濟治理方式,加強全局觀念,在多重目標中尋求動態平衡。201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針對較為複雜嚴峻的經濟局面,全方位提出了“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的“六穩”工作。2020年,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經濟下行壓力,中央進一步提出了“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的“六保”任務,這都是宏觀經濟治理方式系統化的突出體現。
第四階段,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宏觀經濟治理思路全面成型。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是對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方位、指導原則和路徑選擇作出的高度系統化概括,是由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理論邏輯、歷史邏輯、現實邏輯決定的,三者之間具有高度的內在統一性,也使得新時代的宏觀經濟治理思路更加全面且系統化:新發展階段明確了宏觀經濟治理的根本任務,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
新發展理念明確了宏觀經濟治理的指導原則,即加強全局觀念,增強問題導向與憂患意識,統籌好發展與安全的關係,形成目標優化、分工合理、高效協同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新發展格局明確了宏觀經濟治理的主要發力點,應以推動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為核心抓手,全面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完成新發展階段的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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