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動優化企業治理。平台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有較大不同,其股權治理、治理模式和運行邊界需要有特殊安排。特別是一些平台企業涉及基本民生、行業發展、國家安全等重大問題,相關部門應對這些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進行有效且合規的指導,推動企業治理優化。
三是有效遏制壟斷行為。平台經濟本質上具有一定的規模經濟性,而且平台經濟的發展固然離不開規模效應和網絡效應,但絕不意味著平台企業可以走向壟斷。需要關注的是,平台企業為了追求更大的規模經濟效應和最低的經營費用成本,往往利用優勢地位加速擴張,形成壟斷的可能性更大、速度更快。特別是一些平台企業利用平台優勢地位迅速向其他領域和行業擴張,形成跨領域和跨行業的壟斷地位,極大提升了反壟斷認定和執法的難度,對市場公平造成嚴重影響。因此,要強化反壟斷並創新反壟斷工具,遏制相關壟斷行為。
四是切實保障數據安全。平台經濟與數字經濟天然關聯,平台企業要在行業競爭中獲得優勢,獲取數據、開發數據和利用數據是必由之路。但是,一旦平台企業對於搜集的數據管理不善或者肆意濫用,就會產生相關風險。因此,我們必須對平台企業數據進行全方位監測和全周期監管,從而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發力四個主要方向
文章指出,從平台經濟長遠健康發展角度看,依法規範、強化監管與支持發展並不矛盾,而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唯有在鼓勵創新的同時進行有效監管,才能以良法善治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中國平台經濟監管尚處於起步期,應以建章立制為戰略重點,以監管執法為重要抓手,以促進企業合規為重大目標,強化監管機制、夯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手段,為建立公平競爭、創新發展、開放共享、安全和諧的平台經濟新秩序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是優化平台商戶服務費和相關收費規制。建議盡快出台平台價格行為規則,針對不同行業出台商戶服務費管理指南,著力規範平台收費行為,引導平台合理降低商戶的服務費用。同時,還要研究制定平台銷售商品和服務價格與質量管理辦法,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二是探索完善平台企業治理管理相關政策。從規範平台企業運營角度出發,針對平台經濟的特征,建議盡快制定平台企業治理模式、融資規範、社會責任等方面的意見指南,夯實和完善平台企業治理的法律框架;強化平台企業治理的合規監管,建立常規化重點企業經營的全過程監管;進一步完善平台企業境外上市監管制度,努力推進國際監管政策協同。
三是推進平台經濟反壟斷制度化和常規化。建議盡快調整和優化相關反壟斷法律法規,增加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監管內容,進一步完善相關市場認定的規則,將網絡效應、規模經濟、掌握和處理相關數據的能力等納入對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標準,構建和健全平台企業數據、流量、算法等領域壟斷行為的認定標準以及處置規則。建議設立平台經濟行業監管協會,加快平台經濟反壟斷細分化,加強行業監管能力;推動平台經濟反壟斷執法常規化,強化平台企業的行政指導和過程監管,推動平台企業合規發展。
四是切實保障平台企業數據合規和數據安全。盡快推進平台企業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和完善平台企業數據分類分級合規體系,常態化開展平台企業數據處理活動的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健全平台企業數據交易管理制度,規範數據交易行為。要加快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法,促進平台企業在數據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層面的合規管理;加強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執法,切實做到嚴監管、補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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