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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教委: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複讀生
http://www.crntt.hk   2021-06-17 09:33:49
  中評社北京6月17日電/據重慶教育微信公號消息,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決執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進一步規範全市高中招生行為,維護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日前,重慶市教委印發《關於禁止公辦普通高中招收複讀生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一、嚴明紀律,禁止招收複讀生

  2002年,教育部《關於加強基礎教育辦學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基〔2002〕1號)明確規定:“各地公辦高中不得占用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舉辦高中畢業生複讀班,也不得招收高中畢業生插班複讀”,此後教育部多次重申此規定,市教委也出台了相關文件,提出了堅決貫徹教育部要求的有關規定。但是,個別普通高中仍有舉辦複讀班、招收複讀生的情況,各區縣教育部門、各高中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舉辦複讀班,不得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複讀班,不得在培訓機構以學校名義舉辦複讀班,不得招收複讀插班生,新生入學的高一年級不得出現大班額增量,保障高考綜合改革的順利實施,保障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深入推進。

  二、規範發展,營建良好教育生態

  各區縣、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政績觀,堅決糾正為了“一本”升學率和名校錄取數舉辦複讀班,堅決糾正嚴重違背教育規律的行為,堅決糾正校際間招生中的惡性競爭行為。禁止誘導已被高校錄取的高分考生複習,禁止進行複讀宣傳。各區縣要督促指導學校把思想和精力、把教育資源集中到加強學校內涵建設上,集中到育人方式改革上,集中到發展素質教育上,共同營造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發展的良好生態,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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