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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在香港大會堂出席法律援助署五十周年巡回展覽暨開幕典禮(圖片來源:紫荊網) |
中評社北京6月4日電/據紫荊網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強調:任何無理據的指控只會削弱法援署的公信力,從而令公義不能彰顯,亦難以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制要求。
林鄭月娥6月2日出席法律援助署五十周年巡回展覽暨開幕典禮。她指出,近年,香港社會受到不同事件影響而變得泛政治化,爭議不斷,對事物的看法往往都是政治立場先行。在這氣氛下,司法制度以至法援制度亦無可避免受到一定衝擊,不少人會就法院裁決或是法援署提供法援的決定提出質疑甚至批評,更加有少數人會作出人身攻擊。
她說,香港重視開放、多元,任何人都可以持不同意見,而法援署作為國營部門,亦應該接受社會監察,對批評持開放態度。但是,社會人士就法援制度及法援署提出的意見,必須建基於事實,並且充分理解法律援助是維護香港法治的重要一環,而法援署亦都必須依據有關法律一視同仁地處理申請個案。
林鄭月娥表示,法治社會有多個必不可少的元素,包括清晰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市民的守法意識、獨立的司法權等。其中要確保香港居民享有受《基本法》第二十五條保障的“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障市民不會因為經濟能力而不能夠通過法律尋求公義或保障自己應有的權利至關重要,而特區政府法律援助署正正是擔當這個重要的角色。
林鄭月娥回顧說,在開埠初期,香港並沒有一個專責部門協助無經濟能力的市民處理法律的訴訟,貧苦大眾即使希望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協助,亦往往沒有能力聘請律師。直至1970年法律援助署正式成立,情況才得以改善。在法律援助制度下,任何市民不論背景,只要能夠證明缺乏經濟能力,而相關案情又具合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便可獲法律援助。為了加強管理法援服務,政府於1996年成立法律援助服務局,就法律援助政策及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是香港法援服務的另一個里程碑。多年來,法援署積極回應社會不斷轉變的需要,提升服務,例如擴大法律援助計畫以涵蓋有關銷售投資產品的金錢申索、推出法律援助輔助計畫為經濟能力稍高於基本限額的“夾心階層”人士提供支援、推行及優化電子服務讓市民可在網上計算申請法援資格及查詢其法援個案的進展等。法援署成立至今,已經為超過44萬人提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