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閱中國裁判文書網,在部分涉及網絡電詐團夥的判決書中,這些犯罪分子招募員工的方式,要麼是熟人介紹,要麼是58同城,幾乎沒有看到別的招聘軟件出現過。根據裁判文書統計到的信息,只是案發告破的一部分,實際的被騙人數和詐騙金額還難以精確統計。如果你在網上輸入關鍵詞“58同城投訴”,把上面的故事搜集起來,就是一本硬核的《互聯網防騙百科全書》。
不管真的假的,在58同城上,你能找到幾乎所有的服務信息,與此同時,在每個細分領域,它的對手也有數十個,看似沒有對手,卻處處都是敵人。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當一個平台追求業務全方位覆蓋時,就決定了,它很難做到專業,很可能會成為一個“大雜燴”,甚至為違法犯罪提供溫床。
但互聯網畢竟不是法外之地,互聯網業務不是爾虞我詐、弱肉強食的黑暗叢林,作為網絡經營者,并不是單純的信息發布窗口,而是對網絡活動承擔一定監管職責的主體。
根據《電子商務法》的規定,電商平台經營者需要對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的主體身份、聯系方式、資質許可等進行核驗、登記。如果平台未盡到審核和管理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在平台經濟面臨強監管的今天,相關企業更應該遵紀守法,恪守社會道德准則。
不管有沒有牽扯這次的“血奴”案,58同城都應該好好反思一下,然後舉一反三,拿出實際行動,不然,離倒下就不遠了。你拿用戶開玩笑,你自己就會變成玩笑。(來源:大衆報業網 風口財經評論員:劉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