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1日電/中央最近多次強調,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前提下,要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堅定實施擴大內需戰略。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對擴大內需又作了具體部署。目前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央提出實施擴大內需戰略,表明政府宏觀調控重點已從供給側轉到了需求側。這種看法其實是一種誤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擴大內需並不矛盾,不能將兩者對立起來。
擴大內需應堅持重點從供給側發力
經濟日報發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原副校長、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王東京文章稱,一國經濟要穩增長,總供求必須保持平衡,這是常識。問題是總供求如何平衡?200多年來經濟學家一直對此有爭議。19世紀初,薩伊提出了供給創造需求原理,說市場經濟不會有普遍生產過剩,供求平衡的重點在“供給側”。然而不幸的是,上世紀30年代西方出現經濟大蕭條,生產普遍過剩,失業率平均達25%以上。在嚴酷的現實面前,薩伊定律不攻自破。
也是時勢造英雄。1936年,凱恩斯出版了《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並由此掀起了一場所謂的“凱恩斯革命”。其中有三個重要觀點:總供給與總需求不能自動平衡;普遍失業是由社會有效需求不足引起;擴大就業需國家用擴張財政政策重點刺激投資。顯然,凱恩斯供求平衡的重點,從薩伊的“供給側”轉到了“需求側”。
客觀地講,《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為應對大蕭條曾起過一定積極作用,而且一度被奉為西方國家的“國策”。可惜好景不長,到上世紀70年代,西方國家卻紛紛陷入了“滯脹”。墻倒眾人推。以弗裡德曼為代表的貨幣學派宣稱:要對“凱恩斯革命”進行“再革命”;以盧卡斯為代表的理性預期學派斷言:政府刺激投資對穩定經濟無效;供給學派強調:政府調控經濟應從需求管理重新回到供給管理。
凱恩斯理論失靈,一個重要原因是僅僅關注總量平衡而忽視了結構平衡。事實上,供求平衡同時也要求結構平衡。這一點馬克思曾經在《資本論》中做過分析。在分析社會總資本再生產時,他將社會再生產分為生產資料再生產與消費資料再生產兩大部類,明確提出要實現“價值補償”與“實物補償”兩個平衡。其中“價值補償”是總量平衡;“實物補償”則是結構平衡。
馬克思還分析指出,總量平衡並不能保證結構平衡,而結構失衡必然導致總量失衡,所以他認為供求平衡的重點是在供給側。在他看來,供給本身就是對具有一定價值的一定產品的需求。近年來,中央立足於中國改革發展實踐,提出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調要用改革的辦法從供給側調結構,並通過不斷改進和提升供給擴大內需。
中外大量事實表明,改進和提升供給不僅可以更好滿足需求,而且可以引導需求、創造需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今時代,社會化大生產的突出特點,就是供給側一旦實現了成功的顛覆性創新,市場就會以波瀾壯闊的交易生成進行回應。”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供給與需求相輔相成,改進和提升供給也是擴內需。那麼,怎樣從供給側擴內需?總體講應堅持以下三大原則:
其一,用消費需求帶動投資需求。當年凱恩斯主張重點擴投資需求,理由是投資有“乘數效應”。可就在凱恩斯《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出版的1936年,哈羅德出版了《商業周期》一書,證明消費對投資也有放大效應。這樣說來,重點擴投資的理由並不成立。事實上,從需求鏈看,投資只是中間需求,消費才是最終需求,如果消費不足,擴投資無異於飲鴆止渴,反而會加劇過剩。歐美國家的“滯脹”是前車之鑒,所以我們要堅持用消費牽引投資,避免重蹈覆轍。
其二,用下游投資帶動上游投資。一方面,投資要以消費為牽引,另一方面,擴投資也要有主次之分。今天產業分工十分發達,但不論分工有多發達,皆可將產業分為上游產業與下游產業。比如,采礦業是鋼鐵業的上游產業,鋼鐵業則是采礦業的下游產業;鋼鐵業是製造業的上游產業,製造業則是鋼鐵業的下游產業。而產業鏈的最終端,是消費品產業。由此推,擴投資的重點就應該是在消費品產業。因為產業鏈條越長,投資乘數越高。在整個產業鏈中消費品產業處於最末端,對投資的帶動作用當然最大。
其三,用進口帶動出口。早在200年前李嘉圖就論證過,各個國家按比較優勢參與國際分工,通過對外貿易可以實現共贏,但前提是貿易要自由。可目前的局面是,西方貿易壁壘森嚴,特別是受這次疫情的影響,貿易摩擦有可能會升級。要打破這個僵局,可考慮用進口帶動出口。一般來說,一個國家出口,目的是帶動進口,若不進口,則代表著對國際分工收益的放棄。這樣看,我們應實施積極進口政策。當前全球資源產品價格大幅下跌,擴大進口無疑可降低國內生產成本,提升出口競爭力。
提振消費的內在機理與政策安排
文章分析,根據上述分析,從供給側擴內需要堅持用消費帶動投資,那麼消費靠什麼帶動呢?從亞當•斯密到馬歇爾,經濟學家大多認為消費是收入的函數,即消費要由收入決定。說消費由收入決定應該沒錯,現實中這方面的例子舉不勝舉:沿海地區居民收入高過西部居民收入,前者消費明顯高於後者的消費;今天人們收入高於改革開放前,而消費水平也普遍高於改革開放前。
可是馬歇爾之後,經濟學家的看法有了改變。美國經濟學家費雪1930年出版《利息理論》,開篇就說“收入是一連串的事件”。何為“一連串事件”?他解釋是指一連串消費活動。比如某人擁有10萬元,若用7萬元購買了消費品,這7萬元便是他的收入;餘下3萬元,是他的資產(如儲蓄、股票等)。顯然,費雪將收入分成了廣義與狹義兩種:狹義收入等於消費;廣義收入則大於消費。
另一位學者是凱恩斯。凱恩斯雖也認同消費函數,但他認為消費不會隨收入同比例增長。在《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中,為了論證一個國家為何出現消費不足,他提出了所謂“邊際消費傾向遞減規律”。意思是:隨著人們收入增加,消費也增加,但消費增加卻趕不上收入增加,這樣消費在收入中的比重(消費傾向)會下降。
在消費信貸產生之前,凱恩斯的分析也是成立的。可到了上世紀50年代後,消費信貸在歐美悄然興起,於是“消費傾向遞減規律”受到了挑戰。比如,有人本來用自己的錢買不起房,可有了消費信貸後,便可通過銀行貸款購買住房。人類進入21世紀,消費信貸風靡全球,這就意味著人們的消費已不完全受收入約束,它可以超過自己的收入。
果真如此麼?對此有兩位經濟學家用自己的“假說”作了否定的回答。一是莫迪利亞尼的“生命周期假說”。此假說指出: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消費與收入會有不同的安排:年輕時消費會大於收入,有負債;中年時收入會大於消費,有儲蓄;老年時,消費會大於收入,用儲蓄彌補缺口。前後算總賬,一個人一生的消費,最終仍取決於他一生的收入。這樣看,消費並未超過收入。
二是弗裡德曼提出的“持久收入假說”,此假說認為,人的收入分為現期收入與持久收入,而決定消費的是持久收入(三年以上相對固定的收入)而非現期收入。一個人現期收入不高若持久收入高,他完全可以通過消費信貸來擴大自己的消費。
以上兩個假說角度不同,講的卻是同一個道理:從短期看,一個人的消費有可能大於收入;但從長期看,消費最終還是由收入決定。這在一定意義上算是挽救了消費函數。不過儘管如此,卻仍解釋不了美國發生的次貸危機。照弗裡德曼的假說,消費者按持久收入消費,銀行按客戶的持久收入貸款,請問怎會出現次貸危機呢?
要回答上面的問題,得先提出兩個推論:其一,假若有消費信貸安排,一個人的消費水平由持久收入決定;否則,消費僅由現期收入決定。其二,在存在消費信貸的條件下,一個人的消費水平不僅取決於持久收入,同時也決定於信貸杠杆率。第一個推論好理解,消費信貸可將未來收入折現為當期收入。第二個推論複雜些,可以用下面的例子解釋:假定某人有100萬元希望購房,而銀行不提供購房貸款,此時他只能購買100萬的房產;若假定有消費信貸,比如銀行可提供50%的貸款,他用100萬便可購買200萬的房產,杠杆率是2倍;而銀行若提供90%的貸款,他用100萬便可購買1000萬的房產,杠杆率是10倍。從這些意義上說,當年美國發生次貸危機,說到底是杠杆率過高惹的禍。
回到操作層面,對提振消費有三點政策建議:第一,消費由收入決定,提振消費須優先穩就業。只有就業穩,消費者收入才能穩。第二,消費不僅決定於現期收入,同時也決定於持久收入,提振消費要有消費信貸的配合,不過杠杆率要控制適度,防止出現債務風險。第三,財政支出應重點保基本民生和基層工資。結合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要求,近期也可為貧困戶適量發放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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