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外方面,以外交手段追求數字治理國際話語權
歷史地看,拜登的網絡空間政策並未突破奧巴馬框架。2011年奧巴馬政府發布《網絡空間國際戰略》,主張以“基本(權利)自由、隱私、信息的自由流動”為原則,從外交、國防、發展三個層面推動實現基於安全的網絡發展和創新,並為國際網絡空間“建章立制”。參選以來,拜登強調“恢復美國的全球和道德影響力”、提議舉行“民主峰會”,數字與科技政策附有濃厚的公共外交意味。
與特朗普時期不同,拜登通過美歐峰會、G7峰會、美日印澳四方聯盟(Quad)等多邊機制與場合,試圖以外交手段塑造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的數字與科技政策。
數字治理方面,拜登政府求同存異,淡化特朗普時期與盟友在數字稅、數據跨境、平台責任、反壟斷方面留下的分歧,在矽穀與外國政府的涉外博弈中反應平淡,以組建美歐貿易與技術委員會(TTC)為抓手,推進美歐間監管政策制定和執法方面合作,迂回影響歐盟數字立法和執法動向。
科技政策方面,拜登政府轉守為攻,一改特朗普時期以限制出口為主的防守姿態,將科技投入打包進疫情紓困、經濟復甦等綜合法案,推出“創新與競爭法案”、“芯片法案”、“基建法案”等,加強與盟友在技術和供應鏈方面的合作承諾,意圖組建“民主國家技術聯盟”,確保“硬科技”領先。
二、美歐數字政策的影響及全球性趨勢
(一)產業與治理的對抗性下降,全球化巨頭合規意識提升
作為全球布局、全球收割的最大數字產業利益既得者,美國主動開展數字治理的意願先天不足,治理呈現被動與跟隨特征。特朗普政府時期,隨著美歐關係疏遠和歐盟監管壓力抬升,美歐數字博弈一度升級,典型呈現為歐洲多國對美平台企業開征“數字稅”及特朗普揚言關稅報復。“激蕩”的跨大西洋治理風潮過後,如果我們從相對長期的視角看,產業與治理博弈的主線趨勢在於,巨頭們在全球範圍內的“合規意識”系統性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