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被稱為“白衣天使”的醫護人員,絕大多數都會以救死扶傷為天職,希望盡可能把患者的病治好。然而,當一些醫護人員用專業知識向患者及親屬解釋病情或治療規程時,時常會造成患者及其親屬的誤解,對醫生的診療方式、手段、結果等產生質疑,甚至認為醫生在貽誤病情、耽誤治療,進而用侮辱、毆打等方式發洩不滿情緒,並要求醫院或醫生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誠然,如果認為醫生存在過失或過錯而貽誤病情,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來解決醫患糾紛。而“醫鬧”行為一般屬於無理取鬧,如果得不到遏制,勢必進一步加大醫患雙方的對立情緒。因此,立法嚴懲“醫鬧”行為很有必要,這樣既維護了醫院等醫療機構正常的醫療秩序,也保護了醫護人員的切身利益,使他們的工作安全感增強,能夠安心地投入到治病救人的工作中,為廣大患者提供各項優質的醫療服務。
筆者認為,立法嚴懲“醫鬧”行為,能夠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和就醫環境,可以說,對醫護人員和患者雙方的利益,都是一種保護措施。期待通過法治手段,對擾亂醫療秩序的“醫鬧”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和嚴懲,從而構建一個更加和諧、互信的醫患關係,讓暴力傷醫等惡性事件不再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