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4日電/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主要內容部分涉及“網絡競爭行為一般規範”“禁止利用技術手段實施妨礙干擾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禁止利用技術手段實施其他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三大方面。近年來,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問題受到了廣泛的關注,相應的法律法規不斷出台。這次的《意見稿》推出是中國促進數字經濟規範持續健康發展一系列舉措的延續。
環球時報發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文章分析,眾所周知,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的立法存在不少難點,大致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技術難點,二是操作難點。
技術難點主要在於互聯網領域的不正當競爭隱蔽性高、技術成分複雜,用戶難以識別,判定困難,監管難以定性。對此,《意見稿》這次的一大亮點便是對具體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歸類表述,明確了管轄原則和互聯網企業的義務。不過,由於一些客觀原因,《規定》還是難以窮盡所有手段,或是通過概括式的方法包含所有的違規行為。
操作難點主要存在於法律法規的制定以及執行過程中,更多屬於主觀因素。在相關法律的制定上,從意見的提出到正式法律的出台可能面臨互聯網巨頭企業的公關游說,甚至還有一些地方政府的有偏建議。而在具體的執行方式和力度上會出現選擇性執行的問題。不過,值得肯定的是,此次《意見稿》在第一章便明確了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執法部門、部門協作、社會共治、經營者義務等內容,這一定程度上能夠避免上述主觀因素對於執法的影響。
在《意見稿》出台的當日,一些互聯網企業的股票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跌。有外媒趁此渲染“互聯網企業的好日子到頭了”。實際上,監管法律的出台從來都不是針對某一個特定的企業,而每一個中國互聯網企業的“好日子”都有賴於互聯網領域健康的生態環境。
文章指出,可以預見,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將會是一場持久戰,是消費者與企業、企業與政府以及不同地區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不過,縱使過程曲折,培育充滿競爭的市場氛圍這個方向絕不會改變。未來一方面要培養消費者的互聯網維權意識,同時也要在執法部門中引入更多的數字技術手段和外部技術力量來建設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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