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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微信(圖片來源於路透社) |
中評社香港8月20日電/中國發布了新的指導意見草案,將禁止該國互聯網企業實施反競爭性行為,比如以不正當方式屏蔽競爭對手平台等,從而擴大了北京約束強大科技行業的努力。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網站8月17日報道,這一由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周二發布的指導意見包含了詳細的清單,列出了監管部門認為可能損害互聯網用戶權益和限制市場競爭的違規行為,包括控制用戶流量、屏蔽競爭對手產品和歧視性定價。
在政府官員向中國科技巨頭和其他企業施壓,要求它們徹底改革經營、接受競爭并重視社會公益之際,這是一系列監管行動中的最新舉措。
新指導意見旨在將現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一些內容予以明確。
香港大學法學副教授張湖月說,這一指導意見將使中國的反壟斷監管部門能够更快地采取行動監管數字經濟。張湖月說,它將簡化打擊此類問題的程序,因為與現行框架相比,它將降低所要求的舉證責任。
其中的清單特別提到了中國科技行業的一些做法,包括強制排他以及對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實施屏蔽。阻斷外部網站流量的慣常做法也因為阻礙市場競爭而受到了審查,這促使一些大型科技企業考慮作出改變。
以前,像微信這樣的騰訊旗下平台通常不會允許競爭對手阿裡巴巴的平台鏈接——比如支付寶和淘寶——出現,反之亦然。現在,這兩個競爭對手正在考慮降低此類壁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