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能有效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決不是封閉的國內循環,而是開放的國內國際雙循環。推動形成宏大順暢的國內經濟循環,就能更好吸引全球資源要素。在這方面,用好數據要素,打通“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全要素數字化”路徑,能夠通過對技術、資本、人才等各方面生產要素進行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和整合,重構原有產業的資源配置狀態,催生新業態,助力我國產業更加深入地融入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同時,能夠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協同的進程,帶動群體性技術創新快速湧現,逐步形成新的產品與服務優勢,構築新的競爭力。
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目前,我國數據要素運行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數據市場亂、資源散、流通緩、交易小、治理慢等,這些都是阻礙數據要素高效運轉的因素。對此,加快數據要素市場的培育與發展是重中之重。
一方面,要加強數據要素市場的頂層設計。既要積極參與數字領域的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建立數據互通、匯集、開放和共享的公共服務體系,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加快形成數據要素整體合力,又要完善數據要素市場的制度框架、支撐體系和保障機制,建立全樣本、全維度、全生命周期的數據關聯和融合利用體系,在數據資源的標準化、商業化、市場化等重點層面加快推進。
另一方面,要完善數據要素交易規則。建議採用正面引導白名單、負面清單和第三方機構認證評級相結合的數據要素市場准入管理方式,規範、簡化數據業務市場准入備案制度;制定數據交易內容、格式、流程標準,完善數據交易(共享)的技術保障、檢測認證、風險評估、信息披露、監督審計和投訴舉報查處等相關制度;支持數據密集型行業平台和企業積極參與數據要素市場交易。
此外,還要重視打通數據要素流通的堵點。平衡各主體利益,在規範數據采集、處理、隱私和安全保護等行為的基礎上,明確數據交易對象和非個人數據在數據產生、流轉、交易、處理等過程中的產權邊界,提供可交易數據源;統一跨部門數據交換共享技術標準,明確數據處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