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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再次延長緊急狀態6個月
http://www.crntt.hk   2023-02-02 09:02:00
  中評社香港2月2日電/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1日發布公告說,因國家仍處於非正常狀態,該機構依據現行憲法相關條款,決定從即日起再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

  據緬甸國家電視台1日報導,緬甸臨時總統敏瑞在前一天舉行的國防和安全委員會會議上宣布,依據憲法相關條款,將國家各項職責仍移交給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國防軍總司令。

  新華社報導,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1日晚發布命令,敏昂萊繼續擔任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和國家總理;組建國家管理委員會中央顧問機構。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當日還發布多項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機構的人事任命。

  緬甸現行憲法規定,被授予國家權力的國防軍總司令可行使立法、行政及司法權。在聯邦議會任期屆滿時,如國防軍總司令因未能圓滿完成賦予其的職責而提出申請延長緊急狀態期限,國防和安全委員會通常可給予每次最長6個月的兩次延長期限。據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1日向媒體公布的消息,聯邦憲法法院已回復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再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符合憲法規定。

  2021年2月,緬甸總統溫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及全國民主聯盟部分高級官員被軍方扣押。緬甸臨時總統敏瑞發布命令,宣布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國家權力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國防軍總司令部隨後成立國家管理委員會,敏昂萊出任委員會主席。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分別於2022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宣布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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