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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6日電/針對跨黨派“立委”SOGO涉貪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宣判,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判7年4月徒刑。時代力量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並表示將持續深自檢討,概括承受所有的政治責任,並以此作為時代力量全體夥伴的警惕。
徐永明則透過聲明表示,對於今天判決深表遺憾,他從政以來未忘初衷,深信自身清白,將爭取上訴審,相信司法終將還以公道。
“立委”涉貪案今天宣判,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現任無黨籍“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徒刑、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8年6月徒刑、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無黨籍“立委”趙正宇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時代力量發布聲明指出,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並持續持續深自檢討,概括承受所有的政治責任,並以此作為時代力量全體夥伴的警惕。
時代力量指出,2年前全體黨員和支持者共同經歷備受質疑的艱難時刻,但他們不會放棄,謝謝每一位相信時代力量的朋友,他們不會懷憂喪志,仍會奮勇向前。
時代力量表示,清廉是時代力量堅守的價值,他們深知所乘載的期許與信念,未來亦會繼續堅持,回應社會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