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運用制度威力應對風險挑戰的衝擊
“經國序民,正其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制度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重大命題,並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定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
2013年11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指出:“真正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還是要靠制度,靠我們在國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質幹部隊伍。我們要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必須從各個領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14年2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今天,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就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人民幸福安康、為社會和諧穩定、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
公共安全是社會安定、社會秩序良好的重要體現,是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保障。“公共安全無處不在。維護公共安全,必須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入手,推進思路理念、方法手段、體制機制創新,加快健全公共安全體系。”2015年5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時指出。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增強駕馭風險本領,健全各方面風險防控機制,善於處理各種複雜矛盾,勇於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
2019年1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要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風險研判機制、決策風險評估機制、風險防控協同機制、風險防控責任機制,主動加強協調配合,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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