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正確把握懲罰性賠償認定標準,依法支持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懲罰性賠償請求,充分發揮懲罰性賠償對於侵權行為的威懾作用。
14.綜合考慮請求保護的知識產權類型、創新高度和市場價值、侵權人主觀過錯、侵權行為性質和規模、損害後果嚴重程度等因素,合理確定法定賠償數額。侵權人故意侵權且情節嚴重的,以接近或者達到最高限額確定法定賠償數額。
1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侵害知識產權的“情節嚴重”:多次侵權,主要以侵權為業,侵權行為持續時間長,侵權行為涉及區域範圍廣,侵權人獲利數額巨大,侵權行為造成知識產權權利人重大經濟損失,侵權行為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嚴重損害公共利益等。
16.知識產權權利人在後續訴訟中請求將新增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納入賠償數額的,人民法院可以一並予以審查。
17.綜合考慮侵權人的主觀故意以及案情複雜程度、工作專業性和強度、實際支付金額、行業慣例、當地政府指導價等因素,根據知識產權權利人提供的證據,合理確定權利人請求賠償的律師費用。
18.公司實施侵害知識產權行為,權利人請求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公司與該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綜合考慮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明知他人知識產權的存在,是否以其個人賬戶收取公司侵權產品貨款,被訴侵權標識、技術方案等是否由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以及財產、員工、住所、聯繫方式等方面的關聯情況,依法確定法律責任。
19.明知或者應知請求保護的知識產權系不正當獲得或者不具備行使權利的實質基礎,仍然依據該權利提起侵權訴訟或者申請保全措施等,構成惡意訴訟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反訴請求賠償其為應訴而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合理費用和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四、加大刑事打擊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