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國介入台灣“大選”的主要規律
從以上回顧中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點規律:
首先,美國在介入台灣“大選”問題上言行不一。美方(特別是白宮、國務院、美國在台協會等機構的官員)經常聲稱基於“民主原則”不會介入台灣選舉,對任何一個候選人和政黨都“保持中立”。但從上述歷史回顧來看,美國對台灣大選的介入幾乎無役不與,“不介入”和“保持中立”的表態祇是外交辭令而已。在某些特殊個案中,美國對有能力澄清的事情故意隱瞞或不做澄清,貌似“不介入”,實際上也是一種介入,如美方在2000年對宋楚瑜“興票案”的“無所作爲”。從歷次台灣“大選”來看,美國無論是支持或反對哪個政黨或候選人,其背後都蘊含著美國基於對主觀認知的國家利益的算計。美國在台協會前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曾指出:“美國會檢視任何一位候選人在相關政策上所追求的東西,是否與美國在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基本利益一致”;該協會台北辦事處前處長張戴佑(Darry Johnson)也曾表示:“美國觀察的角度是誰最能妥善處理台灣與美國的關係。”⑲
第二,中美關係的基本態勢是影響其介入取向的首要因素。當中美關係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時,美國會照顧到中方的關切,其介入取向在總體上有助於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如2004年和2008年對陳水扁的明確反感、2008年和2012年對馬英九的明確好感、2012年對蔡英文表示不信任。2004年選後所做的干預從根本上說并非爲了幫助陳水扁,而是爲了穩定台灣政局,雖然這在客觀上確實對陳水扁繼續執政更有利。而2004年、2008年、2012年時恰恰也是中美關係基本穩定的時期。但當中美關係處於緊張狀態時,其介入取向很可能損害中方利益,不利於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1996年“大選”前美方派航母戰鬥群反制中方的軍事演習,以削弱中方對李登輝當局的威懾效果;2017年以來美方與蔡英文當局的密切互動、對台政策的法制化傾向,都是以中美關係趨向緊張爲基本背景的,都不利於台海和平與穩定。
實際上,從2020年“大選”來看,美國不僅不把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當作基本取向,反而縱容已經高度緊張的台海局勢繼續惡化,這應該是特朗普上任後美國台海政策的一個根本變化,更是美國對華政策調整的重要體現。在新的中美關係背景下,美方不再認爲和平穩定的台海局勢更符合美國的利益,而有可能認爲適度可控的不穩定更有助於美方對中國施加牽制,因而也更符合美國的利益。
第三,美國對台灣“大選”的介入方式較爲靈活。由於台灣在美台關係中的弱勢地位,使得美方可以對台灣予取予奪,但具體手法則因時因勢而異。有選前介入也有選後介入,有明確介入也有模糊介入,有正式介入也有非正式介入。迄今爲止的絕大部分介入都是在“大選”前進行的,少數的選後介入案例基本上是爲了安撫相關利益方、確保選後台灣政局和台海局勢的穩定。除了2004年“大選”後爲防止藍綠陣營走向暴力衝突而進行斡旋外,2016年蔡英文當選後美方也曾派出多位現任和卸任官員,分別赴大陸和台灣進行斡旋,防止兩岸雙方發生“誤判”、引發危機。
明確介入是指美方直接對特定候選人或選舉中的特定議題做出傾向性評價,模糊介入是指做出一些看似與選舉并不直接相關、實則能對選情產生微妙影響的言行。2008年“大選”前最後一天,包道格公開澄清馬英九的美國綠卡已經失效,就屬於典型的明確介入。2016年“大選”前美方表面上對先後訪美的蔡英文和朱立倫“一視同仁”、對馬英九計劃登陸太平島的刻意阻攔,則屬於模糊介入。
正式介入是指美國官方做出一些意圖影響台灣選舉的言行,非正式介入是指身份特殊的非官方人士做出一些意圖影響台灣選舉的言行。1996年“大選”前以武力手段爲其“護航”、2000年“大選”前由美國官方表態“不反對”陳水扁當選、2004年和2016年兩次“大選”後直接派高級官員赴兩岸斡旋,都屬於正式介入的範疇。由卸任的前涉台官員、與官方關係密切的智庫或學者公開發言或受訪,對即將到來的“大選”做出一些傾向性評論,則屬於非正式介入。事實上,非正式介入由於其隱蔽性好、彈性空間大,是美方最常使用的介入方式。
此外,還可以從介入的領域進行分類,如政治、軍事、經濟、社會等。美方具體采用哪種介入手法或從哪個領域進行介入,主要依據其對中美關係、兩岸關係和台灣選情的主觀研判。不過,也確實存在一些很難界定其屬於哪種方式的情形。比如,美方公布對台軍售的時間點選擇、對台政策的重大調整、重要涉台立法等,就很難界定是對即將到來的“大選”的介入,還是從整體上支持台灣的舉措。另外,美國國會裡有一股不容忽視的親台勢力,他們對台灣當局的支持實際上是“全天候”的,他們的某些涉台提案或言行也并非祇在台灣“大選”期間才會出現。因此,對美國介入台灣“大選”的行爲,我們還需要更加全面、更加細緻的觀察。
第四,美國介入台灣“大選”的一個重要策略是不反對具有明顯優勢者。1996年、2008年、2016年和2020年的台灣“大選”,都是強弱對比較爲明顯的案例。1996年時美方用武力爲強勢的李登輝“護航”,2008年時美方明顯傾向選情較強的馬英九,2016年和2020年時美方表面上“保持中立”,并沒有對選情明顯較強的蔡英文施加壓力。美方這種“順勢而爲”的實用主義策略,有助於未來它與勝出的執政者打交道。因此,祇有當選情處於膠著狀態、主要競爭方勢均力敵時,美國的介入才會顯得極爲重要,如2000年時雖然宋楚瑜的優勢強一些,但并非壓倒性優勢,美方對“興票案”保持沉默、最後又表態“不反對”陳水扁當選,很快就扭轉了選情。2012年“大選”時馬英九和蔡英文的選情曾出現“死亡交叉”,美方對馬英九的支持和對蔡英文的不信任,最終成爲馬英九成功連任的重要外力之一。
2004年“大選”則是一個特例,當時選情也是膠著狀態,連宋陣營雖有優勢但并非絕對優勢。美方基於中美戰略合作考量,選前曾多次表達對陳水扁的不滿。陳水扁在“3·19”槍擊案爭議中以微弱優勢當選後,美方又快速介入進行補救。因爲美方知道,如果強行翻盤,將使島內政局失控,不符合美方利益。
四、結語
在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過程中,美國既是重要的推動力量,也是一個約束力量。自1950年代起美國從未放棄將台灣改造爲西方式民主政體的目標。“民主台灣的出現是過去幾十年裡美國實力與影響力持續作用的結果”。⑳然而,由於台灣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中美關係的結構性矛盾,美方顯然不願看到台灣民主政治完全自由放任地發展,而更必須對之施加某種形式的約束。美國對歷次台灣“大選”的各種介入,正是這種約束的一種體現。我們也知道,台灣社會裡濃厚的親美氛圍是美國能够對台灣“大選”、乃至其他事務施加影響的根本原因。但美國畢竟祇是台灣政治發展的外部力量,作爲一個擁有2300多萬人口的社會共同體,台灣地區的政治發展從根本上說是由其內在邏輯決定的,外因祇能通過內因起作用。而且,從地理、歷史、文化等角度來看,中國大陸本應具有比美國更強大、更有效的影響台灣政治發展的能力。大陸方面如果繼續堅持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那麼就必須通過自身的全面發展進步來增強這種影響能力。
注釋:
①中國外交部:中國歷來堅持不干涉內政原則,央視網:http://tv.cntv.cn/video/C10336/c33beea01178466cb7d56b9c69dccc60
②White House Daily Briefing, May 23, 1995, Transcript by Federal News Service.
③陶文釗著:《中美關係史(修訂本)(1972-2000)》,世紀出版集團,2016年,273-274頁。
④陶文釗著:《中美關係史(修訂本)(1972-2000)》,世紀出版集團,2016年,272-273頁。
⑤1999年12月9日,前國民黨籍“立委”楊吉雄舉行記者會,指控宋楚瑜在任國民黨秘書長期間,其長子宋鎮遠剛退伍卻用巨款購買上億元中興票券,且帳戶裡還留有一億四千多萬。此即謂“興票案”。此外,也有人指控宋鎮遠在美國加州所購五棟房屋的款項也來源不明。2001年1月21日,台當局檢方對“興票案”做出偵結,認爲此案與相關罪行的構成要件不符,決定對宋楚瑜等五人不予起訴。
⑥1999年7月李登輝拋出“兩國論”議題後,曾被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稱爲“麻煩製造者”。2003年11月陳水扁拋出“公投綁大選”議題後,也被時任美國總統小布什稱爲“麻煩製造者”。參見郭震遠:《國際社會譴責麻煩製造者》,《瞭望》,2008年第2期,第47頁。
⑦華夏經緯網:“兩岸關係大事記”,2003年12月,http://www.huaxia.com/lasd/lagxdsj/2004/02/475090.html?kgr
⑧華夏經緯網:“兩岸關係大事記”,2004年2月,http://www.huaxia.com/lasd/lagxdsj/2005/08/475092.html
⑨蘇起:《兩岸波濤二十年紀實》,(台)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384頁。
⑩中國日報網:“美國嚴重關切台灣‘入聯公投’”,http://www.chinadaily.com.cn/hqzg/2007-10/25/content_6207131.htm
⑪美方相關人士的涉台言論,可參見華夏經緯網:“陳水扁公開嗆聲美國”,http://www.huaxia.com/zt/rdzz/07-088/539168.html?oeld3
⑫中新網:“幫馬解套?美前駐台官員稱綠卡1年不用自動失效”,http://www.chinanews.com/tw/twyw/news/2008/03-21/1199131.shtml
⑬關於這方面的內容,可參考林岡:《再論台灣政黨政治的演變》,《台海研究》2016年第2期;李文藝:《2008年以來台灣民心走勢與策略思考》,《現代台灣研究》2016年第4期。
⑭大陸學者張華曾對美國介入2012年台灣“大選”的情況進行系統梳理,可參見張華:《對美國介入台灣大選的思考》,《統一論壇》,2012年第2期,第23-25頁。
⑮參見林岡:《再論台灣政黨政治的演變》,《台海研究》2016年第2期,第48頁。
⑯關於美國介入2016年台灣“大選”的情況,可參考王亮:《美國因素對台灣“大選”的影響》,外交學院2016屆碩士學位論文,第20-23頁。
⑰例如他關於“一國兩制”的激烈表態。
⑱關於台灣問題是否被邊緣化的討論,可參見王偉男、周文星:《特朗普時代的中美關係與台灣問題》,《中國軍事科學》,2018年第4期,第40-47頁。
⑲張華:《近20年台灣“總統”選舉中的美國因素分析》,《台灣研究》,2015年第3期,第45頁。
⑳John W. Garver, Face of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Taiwan's Democratization, Seattle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97, p164.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1年9月號,總第28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