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5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日前,浙江省東陽市紀委監委召開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對相關紀檢監察室提出的建議予以容錯的案件進行會商審議,通過對錯誤性質、容錯理由、容錯效果、補救措施、相關政策等方面審慎把關,作出相應的容錯減責決定。
東陽市紀委監委認真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聚焦事項清單、容錯程序、行為認定等方面,制定實施容錯糾錯工作操作規程,規範實施容錯糾錯操作模板,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幹事者撐腰。
該市紀委監委多次召開座談會,征集基層幹部意見建議,瞭解問責追責事項較多的領域。在此基礎上,全面梳理履責事項、問責事項清單和容錯事項清單,明確適用範圍,提升容錯糾錯精準度。同時,該市紀委監委建立事項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優化。
“對於容錯糾錯工作,幹部關注度很高,標準嚴格、程序規範是確保容錯糾錯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的前提。”東陽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有關負責同志說。
該市紀委監委圍繞“啟動實施、調查核實、分析研判、綜合認定、結果反饋、存檔備案”等6個環節,細化16條標準化流程,繪制實施容錯糾錯工作流程圖,進一步統一工作執行標準,增強容錯糾錯工作的可操作性。有單位或者個人需要進行容錯時,可以由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或由追責問責承辦部門在追責問責過程中分析研判後直接啟動。同時,凡是追責問責事項,要求在調查核實中研判是否存在容錯情形,列明容錯建議,確保容錯事項及時辦理、快速響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