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1日電/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後,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推動城鄉融合發展見實效,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經濟日報發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龍海波文章認為,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促進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這是推動城鄉之間雙向循環的關鍵環節。在這一過程中,要通過制度創新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增收。
文章提出,第一,城鄉融合發展應堅持規模與效益相統一。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城鄉關係呈現積極變化,經歷了從城鄉分割到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再到城鄉融合的發展演變,這既反映了黨中央“三農”政策的一脈相承,也符合新時代的階段特征和具體要求。當前,中國城鄉發展不平衡是最大的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是最大的發展不充分。“十四五”時期能否在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上取得突破,對於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提升脫貧地區整體發展水平至關重要,必須緊緊抓住矛盾變化的重要趨勢,辯證地看待城鄉融合發展的外部環境和歷史方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這為如何處理工農、城鄉之間的關係指明了方向。總體而言,加快城鄉融合發展應堅持規模與效益相統一,統籌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和城市更新行動,穩妥有序差異化推進。從規模上講,要以城鄉統一規劃為抓手,綜合考慮現階段區域中心城市對鄉村地區的輻射帶動力;統籌安排建設用地、基礎設施投資、財政資金規模,避免盲目擴大城鄉融合空間範圍成為“小牛拉大車”式的以城帶鄉,同時還要防止過度城鎮化聚集導致進一步加劇鄉村空心化。從效益上看,要以產業融合創新為紐帶,推動農村人口與產業在城鄉之間有序流動、均衡轉移;做好“以工補農”這篇大文章,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實現農業產業化與農產品加工業聯動發展;充分發揮休閑農業、鄉村旅遊、農村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的溢出效應,既滿足大城市居民拓展性、改善性生活需求,同時也更好拓展農業農村服務功能和增收渠道。
第二,城鄉融合發展關鍵是促進人口有序流動。
目前,小農戶仍然是主要的農業生產者,加快城鄉融合發展必須關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隨著國內基礎條件和外部環境發生深刻調整,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重要性日趨凸顯,中國城鄉關係正面臨許多新特征,主要體現在:鄉村人口進城大趨勢沒有改變,但經濟增速放緩及產業轉型升級影響了城鎮化進程;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和市民化壓力增大,就業機會和包括義務教育在內的公共服務供給仍然不足;農村人口特別是青壯年勞動力長期外流,農村人口結構性矛盾將成為一個長期性挑戰。
“十四五”時期,要準確把握經濟發展基礎條件,順應城鎮化大趨勢,協調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戰略,以城鄉雙向開放理念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一方面,完善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地錢掛鈎”政策,著力解決非戶籍人口進城落戶積極性不高的問題,讓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共享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另一方面,加快建立人才返鄉入鄉激勵機制,更好吸引各類人員返鄉入鄉創業,大力培育懂技術、懂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進一步增強鄉村地區的內生發展動力。
第三,城鄉融合發展要打破要素市場化配置障礙。
眼下,城鄉之間勞動力、土地、資本等傳統要素市場發育較為滯後,而技術、數據等新型要素市場培育才剛起步,農業農村在要素競爭中仍處於弱勢地位,市場配置要素機制還不完善。應該看到,同一要素投入不同產業部門產生的邊際收益存在差異,相對而言,工業部門以及城市的整體生產效率顯著高於農業農村,這成為制約城鄉融合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新型工農城鄉關係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要素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就要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驅動要素在城鄉之間持續順暢流動。
總的來看,重點應瞄准土地、技術、數據等城鄉融合發展短板弱項,精准發力,給予同類要素相同的市場地位、市場權益和收益保障,進一步加強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建設,增強城鄉要素有序流動活力。比如,可考慮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將市場有效需求和土地高效供給有機銜接起來,以提高城鄉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建立健全現代農業技術服務市場化運行機制,鼓勵創建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服務網絡,以科技改造傳統農業,帶動技術要素向農業農村匯聚,切實提高農業從業人員科技素質和技能;以城鄉融合發展需求為導向,加大鄉村數據資源供給,提升城鄉產業融合深度、居民消費便捷度,更好滿足城鄉數字消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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